Re: Re: [心情]媽媽問我是否願意祝福她和她的女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19 04:48:29
關鍵時刻,家中電腦網路竟然故障無法連線。還是得用手機回。請先容許我大聲說聲『幹~~~~』(拖長音。)
我知道妳刪掉了什麼字句。(這裡的妳指的是randomwalk。底下所有的妳,對話對象亦同。)
我以和妳有過相同經歷的過來人拍拍妳的肩膀說:這樣的經歷確實不好調適,妳辛苦了。
當然,我也沒忘記妳先前內文罵了人矯情,以及罵那媽媽很自私。
先偷偷抗議一下。
擁有那文章編輯權的發文者妳,這樣一改再改文章內容和回應內容,顯得我們這些在妳文底下噓妳的人像白痴耶!(不知情沒即時跟上的後面讀者,還真的會以為我們在無理取鬧溜!)
妳這改版論述看起來好像很有道理。
但。也僅止於好像。
妳,直接,把媽媽打成了三面討好的既得利益者。有了丈夫、孩子、還有妳單純由當事者的文內字句直接認定是小三的女人。喔,對了,還有擁有小三金援的安穩日子!(文章讀起來,那女子不是幫忙度一時難關,反倒變成是一直在金援?)
在『妳』對當事者們這樣的背景理解下,妳生出了這篇文。(我姑且不客氣地稱之為自以為是的文好了。)
妳鏗鏘有力地狠狠駡了那媽媽。
然後,妳一再提醒了我,以及版眾:『petus, 妳竟然連外遇都不懂?還一再跳針!』
靠腰咧,
我一定要接受妳自以為的認定,不能為媽媽講話嗎?
妳可是拿自己以為的認定在批評別人的媽媽耶!
這樣,妳好意思說自己是就事論事?
這也是為何有版友說,妳太過了!(而且還不只一個。)
我認為,妳只說對了一件事:
選擇權確實在媽媽手上!
媽媽『現在』有能力面對&也決定自己想要怎麼做了!
而這個媽媽也不是妳以為『風向變了,可以跟女友在一起了』才決定這麼做!
那媽媽就是想要去照顧身體不好,需要人照顧的那個癡心守護她多年的人。
這樣妳明白了嗎?
真的不要以為人家的媽媽是貪圖安穩好日子,現在要跟妳認定的外遇對象去過好日子了!
妳有沒有想過,
那媽媽選擇去照顧那人可能不是要去過人人稱羨的幸福日子,而是要去拍痰蓋被把屎把尿的辛苦日子?
一個女人把前半輩子貢獻給一個她不愛的男人,傳宗接代,盡責任地養育孩子成人,也沒做出什麼法律所不允許的對不起家庭的事。
現在她想要拿下半輩子去完成她年輕時不敢做的事而間接造成另一個孤單度日、想要去彌補她,並且希望孩子可以祝福。
寫到這裡,我順道回應妳在原先被妳修掉的推文裡質問我的:『又不是妳家!說得倒輕鬆!換做是妳的媽媽這麼做,妳還有辦法這麼瀟灑嗎?』(←字句可能沒百分百相同,但大義是這樣。)
我可以很肯定地告訴妳,我的答案是:如果我是原文裡的當事者,遇到這樣的情況,我會祝福我媽媽,並且負起照顧爸爸的責任。(日後,萬一媽媽和她的女人需要協助,我也義不容辭,全力相助!因為那是我媽媽,我不幫她,請問還有誰要幫她?)
那媽媽放棄的是一個安穩日子,投向的是非常不肯定的未來。還可能面臨她的女人比她早亡,她得自己一個人繼續過日子的窘境。
我認為媽媽做這選擇很勇敢,非常勇敢。
所以,我很願意為這媽媽說話。
最後,
妳可以怨同志不夠團結,不積極現身爭取權利,就像當年導演陳俊志指著那些公眾人物罵:為什麼不運用影響力幹點事?(而且那些人當時根本就沒出櫃。好吧,應該沒幾個記得這件事。)
但,妳忽略了每個人所處的環境不同,承受的壓力不同,妳不能要求每個人都要做到妳能做到的事情。
我對於同志運動的態度一直都是:盡力做自己所能做的,也就行了。
做點什麼?很好。
沒有做點什麼,也沒關係。
有一天,能夠站出來,也很ok的!
順便感謝一下站在抗爭第一線的同志們!謝謝你們為爭取同志權利所做的各種努力!非常謝謝~
你們真的很了不起!
有不小心路過進來看熱鬧的話,請受我一拜。 m(_ _)m
最後的最後,那個『誰』啊…妳部分觀點我認同,有時確實得顧慮另一半的感受。
但,聖經講的是『誰沒犯過罪的,可以站出來拿石頭砸死她。』妳延伸解讀成『我沒有在感情上對不起人過,這石頭我+1。』(這樣,耶穌會哭的。)
後來又說,是自己媽媽妳就要護短也接受,因為妳愛妳媽媽。
然後,是別人媽媽就可平心而論。(意指就可以砸石頭嗎?) 因為妳是路人甲。
靠~~
妳知道妳在講什麼嗎?妳完全嚇到我了!
(希望是我眼花或是誤解了什麼才好啊~)
另,
我和前任認識 3 年後交往,交往了14年,分手也 4 年了。一共21年的交情。
我自認心理素質比妳想像的要好上許多。
我和我前任之間真的不需要妳多揣測,
請放心,她99.9%不會向我借錢的!
那唯一的0.1%?是她真的走投無路了!
她老公也知道我和她之間的事,
從他們決定交往那天就知道了。
我們三人現在的關係確實也不差。
稱不上熱絡,但有事時確實也會聯絡。
我家現在還擺有幫前任從我公司團購的知名麵包機。只是因為他們自己的家還在裝潢整修,我家它碼的瞬間變倉庫!人家另外16台都領走了,她的還放著長灰,一放三個月!
妳們說,我們是什麼關係?
我看妳在那邊自己寫了一串,最後還『唉,放下吧~』
該怎麼說妳呢?(歪頭)
想來還真的是挺好笑的。
我想要告訴妳的是:
只因人家的想法和妳不同,便公然揣測妳毫不了解的陌生人我或者其他人?
很多餘,也很沒禮貌!
我說完了。
哇靠~
竟然也要天亮了!?
還好我單身,沒人會罵我浪費睡覺時間~
順便趁亂徵友好了~
歡迎『單身』『正妹』來認識喔~
拜託請養得起妳自己和妳的冤親債主,
因為我是只養得起自己的窮光蛋啊~
意者站內信嘿~
※ 引述《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之銘言:
: 基於之前想用比較緩和的方式描述,只有造成模糊表達的結果,
: 我決定刪掉無多餘的字句,直接切入論點,不要造成焦點困惑
: 這件事有兩個要素:
: 1. 媽媽因為那個社會時代選擇進入異性戀婚姻。
: 2. 媽媽進入婚姻後依然保持跟女友的交往,並且同時接受丈夫和女友的金援過安穩日子,
: 最後選擇離開丈夫小孩,與女友過生活,小孩跟丈夫現在只能接受沒有選擇。
: 我想表達的是什麼?
: 1跟2是兩回事,就算她以前必須選擇進入婚姻,
: 跟她現在又選擇丟下丈夫跟小孩去跟女友生活,是兩回事。
: 整件事真正有選擇權的其實是媽媽,
: 她的丈夫、小孩、甚至女友都只有被選擇的份,
: 結婚這件事你可以歸給社會背景,但結婚之後你一邊跟女友交往,
: 恕我直言,這就是劈腿,而要不要劈腿是妳自己可以選擇的。
: 再來,結婚成立家庭之後,
: 妳的責任不只小孩,還有那個傻傻不知情為妳付出大半輩子的丈夫,
: 要不要離開這個家庭去與第三者生活,也是妳可以選擇的,
: 當然妳也可以選擇離開,然後傷害自己的另一伴和小孩,
: 所以這難道不是一種自私嗎?
: 妳擁有了婚姻、擁有了小孩、同時也擁有了女友,
: (如果斷乾淨,女友還可以選擇去跟其他人交往,也不會沒人照顧她)
: 讓女友委曲當了20年小三,讓丈夫戴了20年綠帽,讓小孩沒有選擇問出以下問題:
: : : 我就在想那當初你知道這樣,那為何還要結婚呢??
: : : 好嘛,就算不得以被逼結婚
: : : 那知道自己的情形,結婚後可以再離婚或不生小孩呀,為什麼還要生小孩呢??
: : : 到現在才要小孩來承受這樣的情形
: : : 然後才說希望我們可以諒解她....我真搞不懂..這樣有道理嗎???
: : : 變成好像我不支持我媽媽,就變得好像我很自私不能體諒媽媽一樣
: : : 而且那我爸爸怎麼辦,他這輩子完全都在為這個家庭付出,沒有做過傷害家人的事情
: : : 那他又該怎麼辦呢???
: : : 這難道是我們的錯嗎???
: 若有人還能覺得 只因為是拉子自己就完全沒有責任,都是they(社會背景)的錯
: 那我覺得也太沒擔當了吧!
: 還有一點就是,因為妳覺得社會無法改變,所以不去對抗,
: 每次板上相關同志議題、法案等,認真看待的比例絕對比討拍文低太多,
: 妳不去爭取和關心,權利是不可能從天而降的,
: 而妳永遠拿社會風氣當藉口,有沒有想過這些年風向是如何改變的?
: 並不是每個人都先乖乖去結婚就有今天,
: 是那些先驅出來抗爭的結果,對我來說,那才叫做勇敢,
: 今天跟妳跟我說一個拉子因為社會因素不得不去結婚、等風向變了再出來跟女友在一起
: 這叫做勇敢....恕我不能認同。
作者: senstivewu (仙仙)   2015-05-19 06:05:00
先幫推petus大認真的手機回文XD也推ex那段!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5-05-19 06:16:00
欸?R的論點幾時和f一樣了?(愣)
作者: poopoon (暗黑行者)   2015-05-19 06:35:00
推。
作者: berlins   2015-05-19 07:07:00
說得太好了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19 07:10:00
我覺得與其爭吵價值觀不同的事 不如妳直接說說對方被刪掉的原文大意到底是怎樣
作者: sherrychin   2015-05-19 07:32:00
推認真回文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19 07:48:00
s04:不是都寫了,妳自己不會看逆?哪來的與其不如結論?據妳長期以來的紀錄,妳可以再無聊回長點,這樣太短不像妳。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19 07:50:00
還好啦 對妳我常常無話可講我覺得妳用不著把自己的情況跟原原PO做比較 因為妳前任又沒跟妳繼續交往 但我認為原原PO媽的意思就是她們持續在交往如果妳要覺得我無法判斷她們的交往是友誼的交流還是愛情的火花的話 那同樣的妳也無法判斷 所以~沒有結果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19 07:59:00
s04:我早知道也習慣妳會是怎樣推文態度。說真的,這篇不是為妳寫的,我也不需要妳懂。建議妳自行再寫篇回文,好好闡述妳的想法,節省大家時間。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19 08:00:00
唉可是我很自私 我沒有時間發文只能推推文節省我自己的時間嘛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19 08:04:00
s04:。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5-19 08:22:00
要我刪的也是你,現在怪我刪的也是你~都給你說就好拉~你要我刪的留言都還在欸因為爆氣還特別發一篇,也真夠崩潰的...加油好嗎?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5-05-19 08:29:00
我一直覺得爸媽有權利追求他們彼此想要的事情 如果是我 我會支持 但是也會努力安撫對方 即使這不是我個人的問題 但是這卻是我們這個家共同要面對的問題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5-19 08:34:00
有權利追求 跟自私傷人本來就不衝突阿XD我才在想說怎麼有人可跳針跳得這麼無底限...原來是把自己帶入歐= = 麻煩你也理性一點好嗎雖然我有大半都看不懂你在講什...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5-05-19 08:53:00
calm down...XD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5-19 08:53:00
但我有女友而且她今天生日,所以可能沒空在陪你聊囉~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19 08:55:00
她是覺得交往也有可能像她一樣是純朋友啦 但我覺得媽媽的說法是跟情人一樣就是了 但她最後的意思就是妳怎麼能憑一句話就斷定媽媽是純友誼還是真愛情 那就沒得討論啦 因為誰可以證明或是詢問媽媽真相啊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5-19 08:56:00
s大我懂...不過我以為她只是想逃避事實而已XD因為我覺得那只是文字遊戲拉 根本沒有討論意義今天是純友情 就說要去照顧朋友就好了 合必出櫃阿XD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5-05-19 08:57:00
take easy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19 09:01:00
的確 如果是純友誼也沒有出櫃或是離開家庭的必要但這也只是我們的推測而已~即使中獎機率很大但也不能亂說話der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5-19 09:09:00
但是小孩都說自己媽媽坦承自己在外面有女友了...我的出櫃意思是,如果那個聯絡對象不是女友 只是朋友
作者: f0911265645 (樂)   2015-05-19 09:10:00
看來P大對外遇定義是要有違法的那種啦!精神出軌不算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5-19 09:11:00
那就不會這樣描述了,小孩也沒有接受與否的問題
作者: f0911265645 (樂)   2015-05-19 09:11:00
人滿nice der,所以你另一半沒抓姦在床就不算外遇唷
作者: ram034rose14 (Jasmine)   2015-05-19 09:21:00
這世界沒有對錯,只有因果。劈腿怎了,傷人怎了,自私有何不可。承受!那是他的人生,豈由我們置喙。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19 09:25:00
所以我們嘴砲也是我們自己的人生 妳怎麼能要我們不嘴砲 這樣不也是置喙別人的一種?因果就是媽媽結婚又外遇現在要照顧小三希望孩子和爸爸同情小三 自私沒有不可只是被評論也是屬於要承擔範圍不過已經有傷人和劈腿都沒關係了 這自私還真徹底…XD希望妳們也能同理外遇一樣同理殺人犯 因為他們也有不一樣的難關才這樣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19 09:50:00
radomwalk. 我已經很明確指出妳的問題了,妳還要繼續轉移焦點?我從來沒把自己帶入誰耶。妳嘛幫幫忙!問我要是自己母親我會怎樣的是妳耶!怎麼我回答了卻變我自己帶入角色?無誠意的爭辯就省省了,妳還是別回了吧!女友生日重要!
作者: lili300 (膝蓋中了一箭)   2015-05-19 11:21:00
作者: afu154 (JL)   2015-05-19 11:56:00
勇敢歸勇敢 外遇還是外遇啊
作者: Tschien   2015-05-19 12:08:00
為了降低原po看到相關討論文有可能受到的影響,板友們可否考慮另開新標題討論?如有冒犯,尚請見諒。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19 12:41:00
您是說原當事人嗎?我會再找時間徵詢他的意見。有得到回覆再報告。
作者: Legojiang (Lego)   2015-05-19 13:14:00
我發現原來同理心=不能理性討論 bravo. i am done withthis forum guys. response whatever u like. doesntmatter..long gone. p大 有時候有些事情需要經歷過什麼才能瞭解. 有聽過何不吃兩個便當的故事嗎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19 15:05:00
我看到那個舉『殺過人才有資格判人』那個例子來反駁與類比人家的看法,厚~超無言~~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19 15:06:00
因為在我眼中殺人跟劈腿一樣可惡 一個是肉體殺害一個是心靈殺害真抱歉我就是如此道德高標準>"<
作者: bluvl1003 (幸福長久)   2015-05-19 21:04:00
這堆回文已經亂到不知道從何看起@@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19 21:38:00
哈哈哈。我理解妳的感受,因為我也不想理某些人了,看到那些ID就自動跳過了。這本來應該要是個很有意義的討論串,現在已經變質了。
作者: cheers216 (cheers)   2015-05-19 22:22:00
覺得p大把自己的無辜代入媽媽 所以激憤看不清了屙對不起按到噓 但其實那個媽媽應該不像妳一樣無辜至少從孩子的推文來看她們不是純友誼 也就是劈腿 外遇至於p大一直質疑的「妳怎知她真的外遇」我們也只能從最接近當事人的孩子口中來相信了 不然什麼都懷疑是假的何必討論?媽媽是可憐 但她自己可憐也不放過其他人可以用同理心來說明不要太過苛責 但不能否認她做錯事她把另一個女生跟老公綁在身邊 錯過大好青春 到老了選一個 另一個怎麼辦?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19 23:42:00
我從頭到尾沒有說這事件裡的任何一個人做對或做錯什麼,有心想驗證的話,妳可以重新檢驗一次所有回文與推噓文。這事件裡的媽媽爸爸小孩女子,一個我也不認識。純粹看不慣一堆不清楚狀況的人拿強加的罪名在罵那媽媽。沒有人清楚狀況,缺一堆人罵得頭頭是道,妳不覺得荒謬至極嗎?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20 00:02:00
妳也搞不清楚狀況 妳怎知我們罵得不中肯?大家也只是討論而已 有人對媽媽直接做X人 bxtch的人身攻擊嗎?如果自私算是人身攻擊的話…希望妳能安然度過社會的險惡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20 00:06:00
『妳怎知我們罵得不中肯?』這問句讓我笑了!一切以『妳們的』感覺和認定為基礎來罵人,安咧敢自誇中肯?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20 00:12:00
那妳怎不說說妳以妳的經驗在包庇別人還自覺正義?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20 00:18:00
唉唷,s04 真的是越說越有趣了!比正義,您才是無人能出其右的最佳正義之士呢!請繼續保持嘿!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20 01:28:00
還好~我只是最喜歡跟滿嘴幫助人實際只是自我滿足的人玩了~~~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20 01:54:00
希望妳現在感到很滿足囉!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20 01:59:00
不不我一點都不滿足 我覺得很開心!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20 02:14:00
又能罵人又能摸人,黑臉白臉一次做位,確實該覺得開心!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20 02:16:00
我覺得妳也很開心呀~
作者: LovedayM (艾日‧曉敏)   2015-05-20 19:52:00
可以理解大家覺得原po母親對原po父親自私,但是不知道大家覺得她虧欠了原po什麼?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21 01:41:00
LM:這答案會因人而異。我個人確實不認為她虧欠了孩子什麼。以社會認定的母親職責來看,她確實盡到母親的責任了。過去是、現在是、未來也應該是(除非孩子選擇和媽媽斷絕關係?)。那孩子責怪媽媽最明顯的部份是:為什麼要告訴他這件事?他不想知道。(因為他毫無心理準備。)同志向親人出櫃一般是1.想方設法循序漸進達到對出櫃相對有利的位置才和盤托出,比如常提到伴侶,常讓伴侶到家裡走動,建立好印象,丟些同志相關資訊…等等。2.某個不平常情況出現,比如失戀,太傷心,需要親情支撐。3.被家人發現了,乾脆招了。這媽媽預備出櫃前的動作呢?什麼都沒有!我不知道為何都沒有?硬要我猜一個可能性?搞不好…在那當下連那女子都不知道那媽媽打算去照顧陪伴她,給她個有人隨侍在旁的餘生?媽媽提了搞不好還會被推回原來的家庭?推寫到這,我更認為這兩人很清白了。當然,這只是我的推測。我還沒有跟那孩子求證任何事。唉,這道人生課題,難度真是高啊!不好處理。
作者: wjp (Love Mi)   2015-05-21 11:46:00
亂入推一下我記得那件事 所以一直對那人沒好感還有指謫一堆不相干的觀眾說 女生就是這麼麻煩,我以後再也不要跟拉子合做了然後這件事,原原po覺得自己整個被蒙在鼓裡,美好家庭是個假像,但為什麼大家都預設爸爸也是不知情?搞不好人家夫妻早就有不很熟的朋友媽媽也是離婚跟女人在一起,她就是照顧爸爸直到爸爸往生,爸媽分開後就像朋友會互相關心,而她也很感謝"阿姨"跟媽媽互相照顧陪伴。
作者: petus (魯‧南子)   2015-05-21 13:54:00
wjp : 回應妳一下。我也是因為這件事而不太喜歡陳俊志。這系列文會讓我跳出來直接回文,就是因為有不少人也預設了媽媽外遇劈腿一路罵,實在讓人看不下去了…
作者: Randomwalk (我想我盡力了...)   2015-05-21 22:46:00
你才預設立場 帶入自己好嗎= = 有事連自己都把自己故事打出來,看不出跟這件事有什關係如果媽媽沒劈腿外遇要跟小三走,那我請問你小孩幹嘛出來發文問說要不要接受?如果只是朋友那又有什麼需要接受的? 根本自欺欺人嘛XD你的故事根本沒這問題是因為媽媽本來就沒要跟你走再者,你打出你的故事前,我如何去揣測你? 根本不認識我在講一個case,你自己對號入座,還要怪我囉? 好笑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5-05-22 12:31:00
R大不要那麼聰明 會被說腦補太多然後wj大那論點也是變相腦補一堆啊
作者: ninyua (小月)   2015-05-22 19:30:00
媽媽把青春奉獻給爸爸 那爸爸也是把青春奉獻給媽媽 現在媽媽要拋棄爸爸 難道爸爸就要乖乖接受成全才叫愛?除非結婚時爸爸知道媽媽心裡還有一個人 不然如果啥都不知根本超無辜y媽媽要彌補另外一個人 那爸爸就這樣隨便丟著?不好意思 時在無法接受這樣的論述呢 婚姻正常不管男女雙方都是一種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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