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喔你女友是有多100分

作者: cart76002 (參參)   2015-04-22 14:28:35
今天這個亂事其實點出了很多很喜歡"固定"在板上發文分享近況的情侶
近期有英文情侶跟數字情侶,在更早以前也有這樣的情況
1. 有些人說不要當個版,跟大眾(拉子群體)有關的事情再拿出來討論就好
2. 有些人說偶爾當個板可以,只是不要發展成系列文章讓人覺得妳把拉板當個人伸展台
3. 有些人說發心情文沒有不對,只要沒有違反板規有人喜歡就可以一直po
所以今天這個事件不是只針對單一個作者(雖然原發文跟模仿文都是針對100
而是整個這種現象而論
雖然四個月48篇沒有違反板規,但也的確引起了不少版友不滿
所以我在這邊想聲請版主釋憲,由版主來做裁決
像這樣子的系列文章,
鳩竟未來是要照現狀繼續下去
或是來個板規討論及修改呢??
作者: Kinging   2015-04-22 14:30:00
我也想知道心情文還能怎麼界定。嗯,既然不要戰請妳不要口氣帶挑釁喲。等版主。
作者: SuperShangXD (湘民)   2015-04-22 14:36:00
推你!
作者: haotzu0527 (小叮丹)   2015-04-22 14:37:00
作者: owo3 (..........)   2015-04-22 14:39:00
這樣看起來好像是版規的限制太寬鬆引發的問題囉?那麼應該被修改討論的應該是版規,而不是沒有違反版規卻雖小被酸的原作者吧。
作者: Kinging   2015-04-22 14:41:00
啊..我今天一直在想一個詞形容原原Po,沒錯,就是雖小XD
作者: minwe (永恆不滅)   2015-04-22 14:43:00
這就是我覺得的 該公開討論這個議題 而不是無意義酸言酸語
作者: cat1496 (大摳仔)   2015-04-22 14:43:00
根本是被某帳號陷害…還表示同情
作者: librarie (so I'm gonna love you)   2015-04-22 14:44:00
覺得沒有必要版規限制耶, 愛看的就看不愛看的就跳過大家有意見都有權利發言限制太多以後要寫都綁手綁腳的 這樣的拉版會很無趣
作者: would20 (旅人)   2015-04-22 14:45:00
不就是因為嫉妒嗎
作者: jeremyann (ㄚㄚ)   2015-04-22 14:46:00
推被某帳號,我覺得真的是豬隊友
作者: mdglayjiro (ヒカリへ)   2015-04-22 14:49:00
無限期支持某帳號參選版主,還我玻璃拉版心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5-04-22 14:49:00
酸文的目的不就是在製造寒蟬效應嗎?
作者: bebeluv (vettel)   2015-04-22 14:50:00
隊友真的很重要
作者: Kinging   2015-04-22 14:56:00
C大剛剛j大問過我啊,我本來就不是在幫她,純粹看不過妳們自覺做到的太過分還是牽拖了?
作者: guaisoh (怪獸)   2015-04-22 15:09:00
我覺得妳們要冷靜一天
作者: game559 (game559)   2015-04-22 15:10:00
別 太 過 分
作者: dust1000 (dust1000)   2015-04-22 15:11:00
沒必要改版規,不喜歡看閃文,失戀文,徵伴徵友徵室友的人都有,不喜歡的就不要看,每篇文章都要合你的意,真以為拉版是你家開的
作者: byegigi (byegigi)   2015-04-22 15:14:00
不要網路霸凌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5-04-22 15:15:00
什麼文都要限制,這才真的是把拉板當個板
作者: AMPM ( )   2015-04-22 15:22:00
幫推 補血 不知道這篇文章 哪裡太過分@@A
作者: Kinging   2015-04-22 15:26:00
嗯...因為不是說給妳看的
作者: balaangel (citrus >///<)   2015-04-22 17:12:00
同意 等版主開示
作者: minbyminby (傲羽凡塵)   2015-04-22 17:26:00
我覺得這篇提出來跟以前討論很合理阿,同一個標準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5-04-22 20:15:00
拉子在路上不能隨便放閃,現在拉版也不能隨便放閃,是這樣嗎所以要放閃的拉子只能去GAY版了嗎?因為拉版有些網友沒辦法容忍別人太閃,看了心情會不愉快?那日復一日的悲情失戀文呢?其實我看了也很煩耶今天一大堆沒氣直沒內容根本是八卦版的酸文,這些不該規範嗎如果今天有人每天PO一篇哀傷失戀文,這樣的版風有比較好嗎又或者,整個版乾脆禁止發閃文,不能甜蜜蜜,如何?所謂的"言論自由",不正是可以在不影響他人權利、不攻擊他人的前提下,自由發表言論、文章嗎? 如果連閃文都不行,那請問這個拉版還是拉版嗎? 或是改成不能放閃、不能太甜的拉版?一堆心情文都是寫自己的心情,甚至沒人點閱,不也是當個版使用? 難道要能引起共鳴的"議題"才能寫嗎? 兩人間的愛情生活不能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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