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板主新增事宜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16:11:14
說到法治
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最高領導人需投票產生
那PTT呢?
以下節錄生活娛樂組規
二、新增/刪除板主
<新增板主>
1.若該板已有板主,需現任板主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並經所有版主同意。
2.若該板無板主,可由小組長辦理遴選作業,或至LifeNewboard板提出連署。
1>連署時間發起後滿三天方得於小組事務板提出申請。
2>提出申請後,小組長可視情況延長連署時間,至多十四天。(連署期滿)
3>連署理由請確實填寫,過於簡略者小組長得判定為無效連署。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有效支持票25以上,
且有效支持票數高出有效反對票數的1/2以上。
3.新增之板主須符合登入300且發表200之限制。
4.新任板主上任後所管理看板不得超過3板(不計班板、組務板)。
所以法治是沒有提到版主一定要由版眾投票這個規則。
除非中華民國憲法有規定PTT版主需要由該版眾投票產生的法,我想我應該沒遺漏。
當然最後要不要再投票我尊重版主決定。
作者: oiow (阿O)   2014-06-15 16:15:00
尊重板主決定+1
作者: riceboss (米老闆)   2014-06-15 16:33:00
+1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16:38:00
s04102003:我同意現在情況的確是再選舉會更有正當性以上是s大自己說的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17:28:00
我同意"更"有正當性 但我當時有說還是要看版主決定
作者: violetsky (雲路是亨途)   2014-06-15 18:04:00
此事我贊同尊重板主決定
作者: Martie (馬提)   2014-06-15 18:08:00
我比較好奇的是沒有經過投票怎麼知道多數版友的意見並不單純是有沒有經過投票程序究竟有沒有違反PTT規則而是採用上次投票計這次結果這點實在是太奇怪了如果說"根據組規所以直接宣布當選"那可能爭議還比較少一點
作者: amanoakira (.)   2014-06-15 18:16:00
如果我上次投9貓這次不想投她了,這樣也是由上次的投票來算嗎?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18:41:00
不贊同以「上次」投票結果,直接宣布「這次」當選。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18:45:00
那當時公告就該有意見 我想版主可能有依照當時公告推文的反應判斷此事我只是想強調拿法律程序當作這次要辦投票的理由沒有道理因為依的PTT規則根本沒有這程序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18:54:00
公告文的下面,就已經有人聲明異議了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19:21:00
她異議的理由我不贊同而已 另外投票就是多數決 當時公告六個人同意此事和兩個人異議不就可以給了多數決結果?當然有人要正式一點的多數決我也不能說什麼 個人想法不一樣而已只是一少了投票就跳出來 公告卻不關心 覺得此事很弔詭公共事務的參與不是只有投票才是表達意見
作者: AndrewHW (AndrewHeywood)   2014-06-15 20:02:00
公告沒人關心嗎?那至底下面的推文是什麼?出來發表意見被說別有用心,那別人也可以說你是出來護航的親友團了?再來,最好統計做多數決是這樣一個算法,正常程序是要先公告參選政見,公告投票時間,計票方式,然後再進行投票有人像你這樣算還敢說自己是多數決嗎?現在面對這些質疑已經無法確認自己的正當性了,爲何不好好補充一個民意讓以後管理更順利呢?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14:00
我說了我只是要表達妳們口中的「民意」非只有支持投票至少現在看到好多人對於公告沒有任何意見 卻在討論大發民主的意見 我覺得這樣的民主價值只是被濫用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16:00
民主沒有規定我們要在「公告」發表意見,或「文章」發表意見況且「公告」下面並非毫無意見,S大可參考而民主價值的珍貴性在於,大家都可發表意見,隨時隨地。不能因為公告下面推文少,就直接「推論」大家都沒意見難道這些文章下面的推文,都不是意見嗎?而且這些文章、推文的發表時間,與公告並非相隔甚久。我尊重、欣賞S大的護航,但是「沉默的聲音」也是一種民意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20:00
所以我說有意見可以在公告討論 這樣發一篇戰來戰去沒意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20:00
不是只有在公告下面推文,大聲疾呼,這樣才叫做民意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21:00
沉默的聲音是民意?真是好笑了 沉默只是放棄自己的權利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21:00
當然,若您要把反對聲音全部定義為「戰」,那是您的認定自由有沒有可能大家不是每天上站,不是隨時緊盯拉版?是今天才看到這則公告?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22:00
所以q大可以告訴我沉默的聲音在發公告後是代表贊成還是反對?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23:00
我沒有辦法告訴你,就像你也沒辦法告訴我,多數人怎麼想因為你我都不代表「多數人」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23:00
所以沉默的聲音說是民意?我質疑他根本存在XD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24:00
那我也可以說我這篇雖然推不多可是沉默民意只是沒有出現我從來就不知道板主怎麼想 甚至有時候我覺得板主處理沒有非常妥當 但是我就是看不慣打著法治來當投票的幌子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25:00
就像再怎樣喊大聲,喊再多,一個人,也只代表一個意見。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25:00
自己想投票就直說 不必說到法治這麼嚴謹的事是啊 我現在看來妳就是喊蠻大聲的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26:00
投票就是投票,打什麼口號 有很重要嗎?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4-06-15 20:26:00
每個人表達意見的包裝文字不一樣 彼此尊重比較重要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27:00
謝謝,您抬舉了,不比您大聲就是了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27:00
當然重要 整個誤導民主法治的精神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4-06-15 20:27:00
不是沒有打啾咪 ^^ XD 就是想要戰的意思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28:00
現在拉版氛圍就是不能表示不同意見,否則就被冠上「戰」名?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28:00
要怎麼包裝當然尊重 只是用錯東西包裝還是要重包一下吧q大 當然不是 只是L大有意見可以直接寄信問板主 這樣發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4-06-15 20:29:00
指摘別人的同時需要提出自己的論點 您對民主法治的理解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29:00
文討論公共事務根本只是越來越亂而已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4-06-15 20:31:00
所以您是針對不該在版上直接討論與民主法治精神去做闡述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31:00
請問L大發表文章討論此議題,有何不妥?有何「越來越亂」?。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31:00
不 是否再板上討論跟民主法治無關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4-06-15 20:32:00
兩件是不同議題 但明顯針對L大發文行為而來不是嗎?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32:00
S的護航,是在阻止大家公然對板主作法表示不同意見?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32:00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33:00
連PTT的法都搞不清楚了 我實在不懂法治到底是依什麼法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4-06-15 20:33:00
您覺得發文不對 您覺得不該用民主法治包裝 我有理解錯誤?
作者: exile0527 (一杯咖啡的時間)   2014-06-15 20:34:00
到底,為什麼要花這麼多時間來討論一件,其實原本很簡單的事情?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34:00
直接用大概念民主當作法治的基準很攏統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34:00
s大的護航方式、說法、論述方式,其實都是幫當事人扣分。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4-06-15 20:36:00
我想說的是 一個人對於理論的理解 不是把理論照本宣科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36:00
我本身也是不太懂板主上任就上任 這麼簡單的事何苦要再花時間投票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37:00
W大 我認為L大才是照本宣科還宣錯XD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4-06-15 20:37:00
我樂於閱讀您所提出的論點架構的書籍
作者: lexicon (無)   2014-06-15 20:38:00
各位再花時間跟某s認真就真的輸了wwwwwwwwwwwwwwwwwwwwwww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38:00
我也很想看看是哪本書有這種邏輯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39:00
我就不懂PTT規則就不尊重的人何來談法治
作者: q99 (開始和結束之間)   2014-06-15 20:41:00
不行,我又開始想笑了,謝謝S大「精湛的論述」,您..無敵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4-06-15 20:41:00
我想閱讀您推薦的書籍 我是真心的0.0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42:00
w大 我想論民主您可以看看
作者: wcsuisui (相忘)   2014-06-15 20:42:00
謝謝你 希望法圖有這本書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5 20:45:00
w大 不會~其實若要通透民主 我也建議可以看看社會主義的書 相互對比可能會更了解民主
作者: bowcacayy (寶咖咖)   2014-06-15 21:54:00
討論事情就討論,用一堆W跟譏諷方式,以為別人看不出有攻擊意味嗎?大家對於民主程序該有什麼內涵,意見不同好好、慢慢討論說就是了。
作者: cat1496 (大摳仔)   2014-06-16 03:23:00
基本來說我很明白的就是一個衝突論者,而我習慣說的是公平或正義就是人們心中的一把尺,每個人的規格尺寸都不同,看完s大言論,我想或許s大的尺是捲尺,會轉彎又好收納!不過也許是太好收納,以致於都忘了帶出門(笑
作者: s04102003 (Zoe)   2014-06-16 06:28:00
我想有些人就是尺太粗 一直打到人還不自知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戳到自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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