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 臺北大學誠徵高教深耕計畫學士級計畫助理

作者: yi0409 (官官G啾)   2019-12-26 18:23:23
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國立臺北大學
【工作職缺】
高教深耕計畫專任助理
【工作內容】
1.深耕計畫分項子計畫之規劃、統整、協調、執行與管考。
2.辦理教師增能活動、教師研習與講座(含十年一昔系列講座)及數位課程之推廣(如磨
課師計畫MOOCs、SPOCs)。
3.本校出版品管理及出版社相關業務。
4.教育部教學實踐研究計畫本校彙整窗口。
5.協助支援教學發展中心之各項業務執行。
【徵求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持有身分證。
2.學士以上學歷,科系不拘。
3. 必須會拍攝、剪輯,會使用數位教材錄製工具尤佳(如Camtasia Studio、ActivePrese
nter等
),具備Word、Excel等基礎電腦資訊處理能力,且文字表達能力極佳。
4.工作積極主動且極為細心、具服務熱忱、善溝通協調。
5.具學生身分不得應徵,惟應屆畢業生得經用人單位同意准予參與甄選,如經錄取應於到
職日前結束學生身分並繳交畢業證書,否則撤銷其錄取資格。
【工作地點】
國立臺北大學教學發展中心(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08:00~17:00(彈性上下班1小時)
【月休】
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依學校行事曆)
【公司福利】
1.年終獎金1.5個月(依年度在職月份比例發給)
2.寒暑假享有暑休、寒休。
3.享有本校教職員工優惠。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8年1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3,100元
※無薪資、比照科技部、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學士級新臺幣32,466元,依本校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表之規定。
【需求人數】
1
【聯絡人/連絡方式】
教學發展中心 呂小姐/02-8674-1111#66130
【其他備註】
1.應備文件
(1)履歷表及自傳1份
(2)大學以上學歷證件影本1份,自學校畢業未滿三年者,請附大學以上成績單。
(3)數位影片剪輯製作、公文處理或其他能力、經驗證明、文件1份(無則免附)
2.應徵方式及截止日期:
(1)以紙本應徵者,請寄至: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收。
(2)以電子郵件應徵者,請寄至:[email protected],信件標題請填:應徵教學發展
中心助理(姓名)。
(3)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1月2日(星期四)17時止,以電子郵件應徵者,以郵件系統時
間為憑;以紙本應徵者,應於1月2日(星期四) 17時前送達本校(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
不受理)。
3.其他
(1)有意應徵者請先詳閱本中心網頁了解各項工作內容。
(2)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3)本職缺視徵選情形增列備取數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
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
(4)正取人員報到後未通過試用者(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滿正式約用),於備取有效期間
內由本校通知備取人員逕行遞補。
(5)依據「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學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a.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b.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
性侵害行為屬實。
c.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
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d.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
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e.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f.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
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