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 被害人保護協會誠徵專任助理秘書二名

作者: Jess0121 (Eye of Horus)   2016-12-20 0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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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此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沒有填寫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人資沒有填寫人資公司以及原徵人公司(共2公司)名稱將會被刪文。
【工作職缺】專任助理秘書2名(主計、綜合推廣各1名)
【工作內容】
主計組人員:
1.收發、記錄、審核及彙整交易產生之原始憑證並製作傳票
2.財務報表編製
3.日常帳務登打
4.合併報表的編製及審核並進行財務分析
5.審核各項費用支付之發票、單據及相關帳務處理
6.配合會計師查帳的前置作業及相關稅務申報作業
7.配合外勤查核及加班者。
8.其他一般會計帳務及主管交辦事項
綜合推廣組人員:
1.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30條第1項辦理犯罪被害人保護工作之宣導推廣活動。
2.協助辦理保護業務、行政業務及公文等業務。
3.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沒有內容會被刪文!!
【徵求條件】
※為保障板友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
、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
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主計組人員:
1.高職以上會計相關科系畢,工作2年以上經歷。
2.諳熟悉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POWERPOINT)等尤佳。
3.具成本會計觀念及會計工作、有事務所記帳經驗佳。
4.具會計事務技術士技能檢定證照尤佳。
綜合推廣組人員:
1.大學以上心理、社工、法律、犯罪防治等科系畢業,具有企劃行銷、活動辦理實務經
驗者佳。
2.熟悉電腦文書作業(WORD、EXCEL、POWERPOINT),擅長使用影音剪輯軟體或繪圖軟體
者尤佳。
3.具有獨立規劃行銷活動、宣傳、資源開發與執行能力,擅長與人溝通。
4.因應分會辦理活動之需要,需配合加班者。
【工作地點】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總會(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2段166號3樓之1)
【工作時間】 0830-1230,1330-1730,週休二日
※沒有填寫工作時間將會被刪文。
每週工時超過40小時,請寫加班費
【月休】 週休二日
※沒有填寫月休及排班制度 或月休過低將會被刪文。
【公司福利】
請勿寫勞健保 無勞健保是違法的
此欄請寫額外的福利
【薪資範圍】
※行政院勞委會於104年7月1日起調漲基本工資為月薪20,008元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等水桶一週
依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工作人員工作規則有關規定支薪,經正式任用後之薪俸約
27,168元(試用6個月,試用期間前2個月,敘薪以應聘職等8成薪計算)。享勞、健保、生
日禮金、考績獎金、三節禮金、工作獎金(1.5個月,年度結算時需仍在職,且依在職月
數核算)
時薪工作請貼Part-Time板
月薪未達20008一樣會被刪文
【需求人數】 主計組人員、綜合推廣組人員各1名。
性別:男女不拘,男需役畢或持有免服兵役證明者。
【聯絡人/連絡方式】
1.檢附500字以上自傳之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助理秘書
及應徵項目人員」,並於105年12月31日下午17時以前將上開應徵資料送(寄)至臺北市大
安區基隆路2段166號3樓之1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收。(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2.資料不全者不另通知補件,資格符合人員擇優另行通知考試時間,並視成績備取2名,
備取保留時間2個月;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3.聯絡電話:(02)27365850轉61陳組長。
【其他備註】
一、、公告期間:10天(105年12月20日~29日)
二、考試內容
1.主計組人員:
a.筆試
(1)公文寫作1題
(2)帳務處理測驗50題,筆試成績作為面試參考。
(3)電腦操作20題,含WORD、EXCEL。
(4)筆試成績作為面試參考。
b.面試。
2.綜合推廣組人員:
a.筆試
(1)公文寫作1題。
(2)綜合測驗50題,含協會組織、保護業務、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強制險等。
(3)電腦操作20題,含WORD、EXCEL。
(4)筆試成績作為面試參考。
b.面試。
三、考試時間:預計於106年1月20日前(另行電話通知)。
四、考試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5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智慧財產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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