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家庭] 搬出去與女伴同居被媽媽情緒勒索

作者: ifooleru (i服了u)   2019-10-08 23:58:11
看了你的文章還有版上的回覆之後覺得感概萬千
索性也來回覆一下
我覺得你會提到自殺 代表事態已經很嚴重了
這時候再不立刻解開心結 屆時又是悲劇一場
...
先直接從你要搬出去這個立場來分析好了
假設這立場不變
好 若我是你的話
A.我會把所有的心結(包含她說過的話)抽出來強迫釐清
B.一切都從頭開始談!!!直接問清楚你媽在乎的所有點
C.用懇切的方式去談!!!
記得談的時候小心
D.千萬不要讓她覺得你是在強迫洗腦她 這樣溝通上會有反效果
E.讓她感受到你是來解決問題的 不是來強迫她的
(雖然兩者有點模糊)
F.你的談話中所有的邏輯必須無懈可擊
G.而且你一定要技巧性的透漏"你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準備好了 就鼓起勇氣抱持平常心去找家人
1. 關於你媽的部分
首先讓你媽正確認知到女方家裡的問題以及女方跟媽媽之間的問題
說服你媽"女方會搬出來住實屬迫不得已" "保持距離比也是一種相處方式"
"女方純粹是剛好要搬出來獨立自主"... 之類的
既然你媽"似乎"認定女方要"逃離家裡"
我會先針對這一點解釋得夠清楚 話題不能岔開扯到下面接下來要講的東西
唯有認知清楚完全能夠理解這一點 接下來才能往下走
一開始這一步談不攏的話 之後的心結不可能打開
以此類推
接下來
是你媽認為"同居被女方媽媽知道會怎樣想"
這一點就繼續明確告知母親"女方媽媽知情且同意女兒搬出去"、"女方媽媽不在乎名聲"
諸如此類的事實去說服
然後這一樣牽涉到價值觀 所以
我會帶媽媽到處去了解這個社會以及街坊鄰居對"男女同居的名聲"的看法
讓媽媽認知到 這個世界不是那麼的死板 不同的選擇是有不同的考量的
讓她了解到同並不是百害無一利
最好是有活生生的案例能讓她理解那最好
這一點也要徹底解開 而且話題不能又被轉移到別的事情上
這心結解開了 才能繼續解下一個糾葛
接著
文章提到"媽媽(跟姐姐)認定你沒有講要搬出去的這件事"
首先,你要確定你有跟你媽說過該提早講的事情
如果你確實有忘記告知搬出去住這件事情的話,你得反過來誠懇地跟她道歉
讓她不再介意"沒有先告知"這件事情
我從文字上看來這是媽媽跟姐姐的耍賴 很要不得 但還是能解
若是我會持續的明白的告訴她"我X月X日有告訴你XX這件事唷!"、
"為什麼我跟你說過的事情你卻說我沒有講?"
用懇切的方式直接明白告訴她
"這樣的行為會影響到你我之間的溝通"
"如果你繼續故意忽略我說過的話,那我是不是乾脆什麼事情都不用再報備反正你會繼續這樣說我?"
用人跟人之間互動上的往來問題去告訴她這樣的行為令你無法理解
用字委婉但同樣的話繼續重複
直到她終於能夠意識到這樣無助於解決問題
並且答應不要這樣做
最好的狀況是能讓她懷抱內疚 這樣問題會好解
這個心結一樣必須解開 不解開的話不要進入別的話題
心結一個個這樣的打開
所有的蛛絲馬跡都抽出來看清清楚楚
這樣你就不會崩潰痛苦 對方也能夠搞清楚自己的邏輯
另外還有一個重點是
她考量的很可能在於嫌你22歲年紀太小
基於這一點也是問清楚她在乎的細節是哪些?
是在乎賺錢能力?是在乎持家的能力?還是在乎什麼細節?
一個個抽出來講你的計劃跟承諾
讓她大感訝異的發現原來你的生存能力這麼厲害 讓她自嘆不如
我想 這會是一個好的解法
另一篇回文你有提到
媽媽會情緒化似的說"兒子一定選老婆不選媽"
一樣 針對這話拿出來講清楚感動她
"我從小被你養大怎麼會OOXX...呢?"
"你跟我老婆掉進水裡我一定救你啊"
用你覺得能感動她的方式讓她不要再歇斯底里的講這種話
讓她認知到自己實在沒必要這樣說話
其他例子都以此類推
一定要把她心中在乎的東西引誘她說出來弄出個她接受的絕對答案
這樣她也就無話可說 心結也就能搞定
2. 關於你姐的部分
我是認為 要打贏人跟人之間的關係戰爭 必定要"化其他敵人為友"
不能化為友起碼化敵人為中立腳色 這樣你就不會背腹受敵內外盡墨
心理上你會好受很多
一樣的...
一個個心結就像上面媽媽的例子相同 跟她講清楚
問清楚她在乎的事情 一個沒解完不能又跑去解下一個
只要她願意談話的時間都去找她談
...
至於你媽要不要直接跟女方溝通
我是覺得這又牽涉到雙方的溝通&認知能力...
我會合併起來 解心結的時候有需要女方解釋的地方就找女方
還不需要解釋的地方就先別找女方一起來溝通
以免問題再度纏繞
其他人應該也是一樣(例如女方媽媽)
...
其實
講到這邊都只是理論而已 實際上要解決這些問題
那牽涉到每個人的價值觀、認知能力和邏輯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很難
這篇文我只寫個大概 因為細節實在太多寫十萬字恐怕才能說完...
若以原PO的角度去解決問題的話 我會照以上這樣做
用人家能理解的方式去進行去談話
若是以"折衷妥協"的角度去處理這事情的話 那又要做不同的沙盤推演了
時候不早了 改天看原PO狀況如何再補充些想法給原PO參考
不管如何
以我的人生經歷來看 這種事情真的會讓無辜的人很無助
保重 先不要自殺 改天有空我告訴你為什麼不要自殺的原因
也煩請版友們不吝指點
※ 引述《a07051226 (葡萄糖)》之銘言:
: 這問題有點複雜,我大致上說明一下:
: 女方跟我基本上論及婚嫁,但是沒這麼快結婚,雙方都22歲
: 兩邊目前都是住各自家,位居在隔壁縣市(實際行車距離6公里)
: 雙方對於婚前各種同居之類的行為都認可與接受
: 「比起婚後再離婚,婚前先同居熟悉雙方生活習慣,盡可能磨合,真的不合也好說話」
: 所以問題不在我們兩人身上,而是我媽這邊
:
作者: a07051226 (葡萄糖)   2019-10-10 00:30:00
感謝板友們回覆,我現在好了被朋友抓去強制住宿(住他租屋處)離開我家兩天,把和我媽的通訊都斷掉讓我自己冷靜也讓我媽冷靜現在我回到家裡了,我媽也平緩下來大大的建議我會記得,如果未來不幸又遇到一樣的問題我會記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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