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彼此都不打招呼的工作環境

作者: mrusamigo (caspar)   2015-07-14 07:33:57
最近看到一篇《經理人》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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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網址:
http://www.managertoday.com.tw/columns/view/50144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跟我犯過同樣的錯誤,就是把同事當朋友,然後大嘴巴似地無所不談。
這樣的錯誤,還不算致命的錯誤。更要命的是,我曾經所有的朋友,都是工作上的同事、
客戶或往來對象,真的想找朋友,竟發現聯絡簿上,一個都沒有哩。
我以前的工作是媒體記者,而且一幹又是十多年,在工作場合上認識的人,累積起來足足
會有千人之多。寫上電話簿上的受訪對象、朋友與認識的人,也絕不亞於百人。
但這麼多認識的人,真能稱上朋友嗎?如果你覺得我的朋友應該會很多,那你一定是犯了
跟我過去一樣的錯誤交友觀。所謂"朋友",比肩而坐的兩塊肉體,能夠手牽手、坦承以
對,才叫朋友。
朋,這個中國字,就是兩塊肉並肩擺在一起,不是嗎?友,則是伸出手,緊緊握住,不是
嗎?
許多人在職場上有的是酒肉朋友,不是真心知交之友。酒肉朋友是客戶、是職場上的工作
夥伴與長官、部屬,彼此因為"酒肉"關係而存在。"酒肉"兩字,好像有點難聽,但翻
譯成現代語言,就是利益往來關係而已。
我與職場上的客戶,是業績利益上的往來關係。我與工作上的同僚,是營利事業體下的利
益往來關係。我與主管、部屬,是薪資考績利益下的往來關係。
把酒肉朋友當知心朋友,而且無話不談,那...你是不是頭殼壞了?
我得承認,我的頭殼壞很久了,而且一直把許多職場上相談甚歡的人當"朋友",實際上
,並不是,這只是職場工作領域的親密夥伴關係而已,並不足以成為私領域的知交。
要進入知交朋友的人,得是價值觀相近,且彼此是惺惺相惜、無私交往,是"義"大於"
利"的關係,才真能算得上朋友。
所謂朋友,是靈魂的向外延伸,而不是酒池肉林的串聯關係。
所謂朋友,是生命一輩子的共同體,是被動式無可選擇之親人以外,唯一可主動抉擇的親
密之友,豈可不慎呢?
朋友、朋友,朋比而坐、比肩之友,要能無話不談,更要能哀樂與共;要能同穿一條褲子
、更要能彼此容忍對方的缺陷。朋友很難找,好友更難覓,但找到了,就要好好經營、深
交,千萬別放過。
認識的人可以很多,認識的人也要經營,但是,那是在利益的網絡裡經營。客戶的性格可
以包容,因為他是衣食父母;主管的壞脾氣也可以包容,因為他是給薪水的人;同事間的
情誼也要兼顧,因為那是能和你共同創造業績的一群人。
但同事之間,除了利益共同體外的夥伴關係,同事和你會有什麼心靈交集呢?你一定要想
得很清楚,才能開放你的私密領域,否則會被傷得很深。
朋友之間,可以忠言逆耳、可互相吵得面紅耳赤,但明天,又是朋友。因為朋友是超越利
益關係,更能包容對方缺陷。但職場上認識的人,就且別天真地無話不談,甚至也別傻傻
地指責對方缺點,因為認識的人是因利益關係才包容你的忠言,失去利益之後會有多少不
利於你的傳言,其實你也不會知道。
不知道還好,知道了會很傷心。但這種被職場同事的背叛,很多時候,不就是我們自己把
同事當朋友所造成的嗎?交淺莫言深,同事之間的情誼,還是點到為止,在職場上休戚與
共即可。離開職場或下班後,就只是認識的好同事而已。
好同事可以很多,好朋友卻不需太多。你若問我,我現在的知己好友有幾人?我會說:屈
指可數,但數友足矣!
2014-12-28 00:00 作者 王志鈞
作者: smallred433 (黑眼痘痘)   2015-07-14 19:10:00
大推!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公領域和私領域,真的要分開,否則問題真的會很多
作者: hikki430 (自決建國救台灣)   2015-07-21 01:30:00
很佩服可以分明又能與同事相處愉快的人
作者: keu57556 (himawali)   2015-07-26 16:36:00
推,感謝轉載,最近遇到的事有了另一個思考的開端
作者: vivileaf (小葉子)   2015-10-14 20:10:00
以前我也會因為因為同事不善而傷心難過,現在比較不會那麼在意了,因為認知到他們也只是把同事當同事,就也只能用這種相同的心態看待他們,更專注心力在自己在乎的人、事上,才更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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