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大家都一定會持有五年才出售嗎?

作者: lucas0902 (Luca)   2024-04-02 19:52:40
想請問如果在原先工作地買了一間房子
確實自住滿兩年後
因為總總原因換工作離開原縣市
中間曾經房子出租給親友一年
然後就維持空屋
偶爾過年或節日家人會去居住
然後戶籍從一開始就一直沒變動
後來在新的工作地想要買房子
這樣還能符合重購退稅嗎
上網查好像找不太到相同的案例
看規定只有說有自住事實,且出售前一年未出租盈利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4-02 19:56:00
新買的房子跟原有的房子買進賣出的時間有在期限範圍內,就能符合重購退稅。
作者: nickme (阿尼)   2024-04-02 20:09:00
但是他中間有出租一年欸另外原有房子賣掉後,名下無房,還是適用首購嗎?
作者: yun0615ch (阿毛毛)   2024-04-02 20:21:00
稅轉嫁給買家就好了啊
作者: iwei0930 (易容)   2024-04-02 20:56:00
明明稅是要逼屋主便宜賣 結果現在全變轉嫁消費者 呵呵空空真是自打臉
作者: Tattoo (跟隨我^^)   2024-04-02 21:19:00
蔡逼八才會覺得是要逼屋主便宜賣
作者: SouthEast62 (Selenium)   2024-04-02 21:20:00
出租給親友,有繳稅或報戶口留下紀錄嗎?要不然應該很難查證這件事
作者: iwei0930 (易容)   2024-04-03 04:11:00
我菜逼八?可能吧 但依現在這種事實 看來我菜但等級比你高 事實就是稅全轉嫁消費者 事實就是所有加稅剛出台空空都歡天喜地 空空幹嘛開心?不就覺得會有屋主(他們設定為投資客)撐不住 有便宜可買了 結果咧?事實更崩潰反證明本來就沒有什麼投資客 都是空空自己捏出來一個假想敵為了逼政府打房幻想出來的謊話 實則想自己謀利空空什麼計畫都沒只會等政府嚴懲有房 然後在便宜撿本身就是共產那種思維 必砸爛自己腳 事實就是活該只能逞口舌之快 事實就是現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