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一下各位先進重購退稅問題
條件大概如下 麻煩各位先進協助 感恩
1.房子取得時間:109/4 贈與取得,登記在我的名下
2.居住事實:有 當時是我和男友(現在的丈夫住)
3.和丈夫110/9結婚,仍然居住那邊,但沒遷戶籍
4.111/7有小孩後買了大房,我和孩子住
我和孩子的戶籍有在這間大房裏面
丈夫則是因為工作關係 斷斷續續仍住舊房
5.112/7代書提醒下丈夫才從他老家遷戶籍進去舊房
目前因為要換縣市居住
如果想把兩間都賣掉新買一間
那舊房不知道重購退稅會不會有問題
因為即使有居住 但戶籍一直都沒有在裡面
到目前為止設籍也沒有滿一年
而且這間房子為贈與取得 若無法重購退稅
那房地合一稅的稅金會非常的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