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社區有提案要成立無煙社區 就是家裡跟公共空間都不能抽煙
不過有些住戶就出來反對說這個違憲了
最後就沒法通過了
車位問題看一下有沒有符合法律規定,也不見得管委會的多數決就能說了算
不可以抵觸法律。
像是樓梯間門口不能放鞋子,這個感覺好像也有疑慮。
那個應該是那層住戶才能決定,不能整層一起表決吧,畢竟那個樓梯間是那一層的住戶
自己的專用阿。
※ 引述《jackyu (孫權)》之銘言:
: 這邊想問一下
: 我的認知是
: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公設部分規管委會管理
: 而自己買的車位是約定專用
: 若今天強制通過車位不准停機車
: 那是否可以對管委會提侵權訴訟?
: 畢竟行政法規位階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