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損鄰規則建商「球員兼裁判」?苗博雅稱5

作者: deltaz (我還懂不懂飛翔)   2023-09-09 23:57:06
https://i.imgur.com/pxX2RcR.jpg
https://build.kcg.gov.tw/index.aspx?au_id=8&sub_id=104&id=2388
全國的流程都差不多吧,沒有立即性重大危害,基本上都是承造建造自行探勘調查。苗最厲
害的就是切割資訊,把想要的內容經由切割之後再加上一些毫無根據的猜想,推導出自己想
要到內容,例如這種全國性的規定寫的像台北獨有,
高手高手
作者: gamova520 (Tiny Salmon)   2023-09-10 00:21:00
少在那邊模糊焦點,依「高雄市建築工程施工損壞鄰房事件爭議調處辦法」: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23-09-10 00:21:00
蔣市長也認同苗議員的說法https://i.imgur.com/T04mMbR.jpg
作者: themlb09 (themlb09)   2023-09-10 00:28:00
急迫危險誰來決定?
作者: gamova520 (Tiny Salmon)   2023-09-10 00:39:00
高雄市是有建築法第58條各款情事之一,就必須先停工,加強鄰房保護,按本條停工就必須安全報告書及維護鄰房安全措施檢討及執行報告「急迫危險」已經是達到要拆的地步了規定都在,可以自己去看,好嗎假設你家房子有裂痕要倒了,有危害他鄰房之虞,算不算危害公共安全?
作者: ZxoF (學弟妹來系壘吧!!)   2023-09-10 00:50:00
這麼晚還沒下班?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3-09-10 01:50:00
妨礙公共安全會以鑑定結果判定 基本上結構不出問題不可能判定有公共安全問題 要被判斷有公共安全問題可不容易能做到這點可以拿到30%的公共安全容積獎勵..
作者: op511 (我已經等太久了)   2023-09-10 01:51:00
這規定就是不合理阿 苗幫民眾發生有什麼錯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3-09-10 01:53:00
那怎樣算合理 鄰居認為有問題就要提供找第三方鑑定嗎?
作者: y2k3712 (陳威宇)   2023-09-10 04:46:00
找第三方怎麼了(? 可以依照結果再討論誰負擔費用啊
作者: frank45328   2023-09-10 04:54:00
苗澤東不簡單
作者: arock117020 (莫名其妙)   2023-09-10 05:55:00
規定你都貼出來了,你真的看不出差異嗎?
作者: encoreg57985 (@@)   2023-09-10 07:23:00
有裂痕還要看大小位置大部分都非急迫危險 某樓井蛙苗就外行 帶風向刷存在感
作者: yftsai (aa)   2023-09-10 07:35:00
苗的受眾,看苗罵柯就高潮了,至於罵了什麼,罵得對不對?他們根本就不在乎
作者: arock117020 (莫名其妙)   2023-09-10 08:49:00
好吧 只好幫你把差異找出來北市:受理申請->建方和監造方勘查並製作初步認定書高雄:受理申請->建管處派員勘查若查無危害公共安全情事->起、承、監造人勘查,監造人出具安全報告書差別在哪? 在建管處有沒有派員啊!有派員不就避免掉球員兼裁判的弊端嗎? 苗點出的問題不就解決了另外回你的問題,我是不確定苗有沒有說過有裂縫就要停工(原新聞沒寫),但我很確定我沒有說過這話,所以不用滑坡到這麼誇張,把別人的想法當作是我的論點來質問我28樓啦 你那樣回我,不就預設我認為有裂就要停工
作者: davidarch (章魚游阿游)   2023-09-11 22:48:00
你要建管處公務員現勘扛這責任?你知道那些公務員有多少有資格檢測的專業人員在其中嗎?趨近於零。現在全國建管幾乎都要把建管各項業務責任全回歸給各專業人員自行簽證負責,還是你要初勘就找第三方專業人員?政府是有多少錢可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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