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謝謝各位大大的建議,小弟放棄此物件。
另外小小抱怨一下依照內政部制定的不動產說明書上還真的沒有所謂的「嫌悪設施」,所
以可能因為這樣房仲當然也不會告知,只能靠買方自己睜大眼睛看清楚了,如果有人不幸
買了後才發現,那真的是非常悲慘。
關於這點,如果直接把該物件po上來,讓大家知道有這樣的嫌悪設施,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嗎?
——————————————————————————
各位大大日安
小弟最近在高雄左營福山學區附近看了一間華廈,各方面條件都不錯,
唯獨隔壁鄰居竟然在家開設神壇,供奉神明給人問事。
所看的物件在二樓,一層兩戶,由於大門是面對面,之前去看房時剛好
看到對方開大門讓信徒出來,才知道這回事。
請問這種在住宅區,使用執照住宅的房子開立神壇給不特定人士
問事,有無辦法可解?
這裡沒有要戰宗教的意思,只是單純覺得集合式住宅讓不特定人士進入
或多或少都有安全上的疑慮。
不知道有大大是否有相關經驗可以分享的?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