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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知情人士透露,房貸補貼資格擬限制為家庭年所得在120萬元以下,原始核貸額台北市
850萬元以下、其他地區700萬元才適用,對此,據房地產學者分析,政策設計有五項不合
理。
政大地政系退休教授張金鶚分析,第一,不該用同一把尺衡量,因各地區薪資所得、房價
、消費水平不同;其次,要在雙北買房沒有貸款到千萬元,應是經濟條件較富裕族群,核
貸總額在850萬及700萬以下才能領補助,顯然有失公平。第三,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
境學系教授彭建文也表示,在雙北地區買房,原始核貸額要不超過850萬元,以房屋總額
貸款七成至八成來算,購屋總額只能在1,000萬元左右,僅能買到郊區套房,對於要自住
的家庭來說根本不夠住。
第四,張金鶚指出,如果房貸支持方案只為期一年,對於房貸族來說只是錦上添花,除非
房貸支持政策要長期執行,才較為合理。最後,還有借名登記問題,在條件設計上必須去
排除。
心得:
核貸金額 850 萬以下才符合資格
代表總價超過 1100 萬的房子、然後貸款八成的人應該沒機會了
但現在房價 1000 萬以上的比比皆是
很多捏著卵蛋買房子的年輕人應該都不符合資格吧
這邏輯也是滿奇怪的,能夠拿出三四百萬以上首付、貸款六七成以下的人
應該才是比較富有的一群人
結果政府反其道而行
好不容易存到首付、貸款八成的人,反而被排富
然後家戶所得 120 萬以下才符合資格…
老實說家戶所得沒有 120 萬的人應該也不敢買房子吧
如果你政府可以找到這種人來申請補助我也是滿佩服的
總而言之又是一個雷聲大雨點小的政策,政府想盡辦法為難大家不給你們領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