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的意思是不是可以解讀成
你可以賣
但買的人是笨蛋投資客(受到新法規範的第三人)
因此
A手上的預售屋要找笨蛋投資客接手
問題來了:
手上有錢又剛好想要買房子來投資的笨蛋
版上的投資客都是又聰明又有錢對吧XD
感覺這種極品很稀缺阿XDD
。但在規定施行後,如因換約轉售而取得預售屋契約的第三人(即新的「買受人」),仍必
須適用不得讓與或轉售的規定。
內政部補充,未來修法上路後,在市場交易時欲接手購買預售屋契約的第三人,勢必將考
慮到後續會受到限制換約轉售規定的管制,投資客將卻步不再進場接手,所以不致有續為
炒作的疑慮,而是由有真正自住需求的民眾依合理價格接手。但在目前換約轉售限制及預
售屋交易轉弱的市況下,提醒民眾如有購買意願時應審慎評估,並為自己爭取更大合理的
議價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