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有一間A三房平車(室內24坪)持有四年在美術館,貸款約剩700。另外在年初有購入
一間B一樣三房,貸款約600。
目前考慮:
1. 第一間以1400左右賣掉,實賺700後購入同區域約1800-2200左右室內約30坪的物件,
並辦重購退稅, 然後B出租
2. 第一間A放著出租,繼續自住B,多存點錢兩三年後在賣A來換房
考量點:
1. 年薪大約170,照1操作一個月房貸支出約6-7萬(初估)不確定風險是否太高。
2. 目前美術館似乎在休息,也沒看到什麼新物件(參閱591),不確定現在是否為好時機
點。
3. 房屋若有出租,之後要賣為了退稅保險起見,物件還要收回閒置一年,感覺損失的時
間成本很重,不出租空著又覺得浪費。
提出來與各位討論看看,有任何意見及建議都歡迎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