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買屋租客尚在租期內的交屋需注意什麼

作者: fine (美好)   2022-06-14 11:58:01
我買的是29年華廈 三房2衛 原屋主有出租給三代同堂的租客
租期至交屋後還有5個半月,後面5個月房租換我們收
原本合約是6月中後交屋時,至現場驗屋並換租約由新屋主繼續領7-11月的房租
合約裡有註明原屋主留10萬元給新屋主保障 (至租客離開後該修的修完後才取款)
看房時因為有租客在,所以主臥鎖著沒實際看過(有看過仲价拍的照片)
目前要交屋了,房仲告知,原屋主覺得不用換約那麼麻煩
他可以直接把至租期結束為止5個月的房租都先匯給我們,雙方就不用出來換約了
(前屋主做建築設計的 有錢人可能怕麻煩)
仲价說這個我應該是更賺沒吃虧 聽起來似乎合理,但我怕因為我的不懂 影響之後的權益
等於我現在也無法交屋時先看過房況?
仲价是說 現在先看了也沒用 這幾個月房客也是有可能再弄壞什麼的 所以這時候看
沒太大意義(仲价是屋主的朋友 所以當初給仲价專簽專賣 擔心他會不會站朋友那邊)
但我家人擔心,現在代書已找我約時間辦理最後交屋手續,但我沒先去看過屋子
未來租客搬走時 仲价或原屋主會說這個不ok的地方本來就這樣?
抱歉!工作了20年才和家人用畢生積蓄第一次買房,怕因為自己的無知還有沒想到的問題
存在, 懇請給予建議 感謝!
作者: yiliang1107 (海門天險)   2022-06-14 12:04:00
同堂吧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6-14 12:04:00
三代同堂吧
作者: cc117706 (宅宅)   2022-06-14 12:05:00
三代同台演出嗎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6-14 12:05:00
我是習慣排除租約而且要看到房子內部啦不過這個條件看起來也沒有很差
作者: highmangogo (中路隨便也殺爆你)   2022-06-14 12:06:00
沒實際現場看 你也買的下去真厲害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6-14 12:06:00
有想好到期後繼續出租還是收回自用嗎有些人看地點 沒看房就買的有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6-14 12:07:00
上週還有一個不能看的問我要不要直接出價
作者: yiliang1107 (海門天險)   2022-06-14 12:11:00
只有「主臥」沒看到,其他都有看?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6-14 12:15:00
有稍微問一下租客到期後想續租還是搬走嗎我覺得只有主臥看照片還好 我會擔心房客不好趕的問題租霸誰管你契約 雖然遇到租霸的機會很低不過看你上述條件應該是算安穩
作者: yiliang1107 (海門天險)   2022-06-14 12:26:00
換位思考,就讓原租客如期搬走吧
作者: panted (桃園古錐潘)   2022-06-14 12:27:00
小弟上個月也是這樣交屋的,但唯一不同是主臥租客讓我看了15秒,因為你是要自住,所以真的遇到漏水之類的屋主必須要幫你處理,但以現狀來看,不太需要擔心太多你就是完整承接屋主對租客的租約,而且後面的租金你也拿到了,現在只差屋況不了解而已,但租客已經是住在裡面的情況,漏水之類的可能不會有,唯一考量的應該是租客的衛生問題而已
作者: beca800203 (陳成哥)   2022-06-14 12:42:00
買》租
作者: predraq (解甲歸田)   2022-06-14 12:48:00
沒人回覆到原po重點....建議:一定要換約!不然也要看到原合約,確定是有效力的正式租約,也確定好租期。沒有真正租約的話,到時候房客不想走,要是無限期的租約,你很難趕走的.....
作者: s26492755 (BBX)   2022-06-14 12:50:00
仲介說那個話是基於人性本善 但他應該也知道租賃糾紛是怎麼發生的 我買房一律排除租約 我有一間前屋主當初賣我 前房客賴著不走 後來是前屋主除了搬家費外又包了一個五萬的紅包契約精神只針對守法的人 雖然社會事處理也是可以搞定你這個case加上你的回覆 我覺得只有房客如果不想搬走是比較麻煩的然後除了租金之外 押金部分潛屋主是否收滿兩個月並轉讓給你了?
作者: frank111 (沒有)   2022-06-14 13:32:00
三代同堂,你確定租客趕得走?租客不願意搬真的是非常非常麻煩的事,賣方寧可丟十萬給你也不願意付違約金給租客,看到就覺得麻煩你看過租約嗎?確定是簽到年底?如果對方簽複數年長約買賣不破租賃,幹嘛把自己推到陷阱中
作者: watertip (watertip)   2022-06-14 14:52:00
如果沒換約,就算房子過戶你也不是租約當事人,到時有糾紛,你也無法以出租人身分主張什麼,更何況前面也有人說了,買賣不破租賃、你根本沒看過租約,搞不好他們公證簽10年呢? 經濟上一點蠅頭小利,法律上幾乎是高空走鋼索,任何一個小地方出錯你都萬劫不復,何必把自己陷在這個境地?你喜歡把人生賭在別人的善意上嗎?
作者: onom (通車)   2022-06-14 14:57:00
上星期才有人提過,請爬文
作者: watertip (watertip)   2022-06-14 14:58:00
你200%需要去重簽租約,其他建議都是別人方便省事、唯一承擔風險只有你一人、別傻了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22-06-14 15:39:00
沒看過就租太猛
作者: CSMU27 (看不見)   2022-06-14 18:23:00
八成是沒救了
作者: mcmj5566 (美江五六)   2022-06-14 23:46:00
建議還是換約 一切照流程走 之後遇到問題才比較好解決
作者: bogy26 (警察叔叔就是這個人!)   2022-06-15 01:34:00
恭喜 你的屋主鬆動了 之後只會往下
作者: notime (永不回頭)   2022-06-15 10:02:00
至少要讓房客知道期滿不出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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