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前輩們
一個朋友最近遇到的問題。
近期朋友跟仲介簽了一間預售屋轉單,當初房仲廣告強打是兩房B2大車位,翻閱過合約也
是註明的清清楚楚是大車位,連尺寸及坪數都寫的清清楚楚是250x550大車位及7坪,根本
是不可能出錯的。
殊不知,在轉約前幾天,她重新翻閱合約,居然看到預售屋合約內附的停車場平面圖上,
卻註明這份合約的車位是230x550(小車位尺寸)。
發現後馬上詢問仲介與賣方,得到的答覆居然是,建商這邊說筆誤寫錯,所以朋友買的是
小車位,看朋友自己要不要接受,不願意接受就不賣給她了。但朋友該付的錢都已經全部
轉進履保專戶,現在居然不負責任的說,當初購買的大車位就是小車位,看她自己要不要
買隨便,不買就解約。
不曉得大家覺得遇到這樣的情況,仲介是否構成廣告不實,甚至有詐欺的成分。當初約定
的大車位變小車位這部分,是否有機會要求房仲或賣方做賠償( 因爲仲介與屋主簽委託時
沒有調查清楚,導致讓買方誤解)
想幫朋友詢問看看各位前輩的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