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預售屋合約
建商規定拿合約審閱後七天內要簽約
裡面建材部份全部寫高級油漆、高級地板、高級壁磚、高級磁磚、高級電子鎖、高級氣密
窗,其他暖風機、免治、SPC、熱水器則完全沒寫
比較明確的只有說廚具櫻花(但沒寫含淨水器)
衛浴寫和成(但沒寫簡報時提到的超級馬桶)
代銷說簽約你可以拍照留存、但是不會改合約
最後還附上
「未註明建材之設備之型號、廠牌、規格、尺寸、顏色、材質均由賣方指定」
這樣的情況是否未來就算他樣品屋的馬桶或建材換掉,有無違規的問題呢?還是會建議就
乾脆放棄這個建案了
以前看過一些是建商怕有萬一所以能不寫就不寫
但大致上會有個基準寫進合約給你參考
但這次寫的基本上就是我給你什麼就是什麼、不要就不要買...代銷的態度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