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64折租社宅、不付租還鬧事 住都中心修法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22-03-28 01:11:11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6030314
: 內文:
: 64折租社宅、不付租還鬧事 住都中心修法清「租霸」
: 2022-01-13 12:00 經濟日報 /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 新北住都中心表示,為防止「租霸」,與公證人公會聯手推動《公證法》修法,未來在簽
: 約公證後,新北市社會住宅的租客即使租期未屆滿,只要欠租達兩個月或租賃雙方協議終
: 止租約,租客未依約返還租賃標的物時,中心可依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
: 新北住都中心表示,遇到積欠房租又不願搬離的「租霸」,常是房東最頭痛問題,通常得
: 經過冗長的訴訟程序後才能申請強制執行。
: 住都中心經管的社宅去年曾有租客惡意積欠房租及停車位租金累計長達半年,甚至在社區
: 內鬧事危害治安,卻因其租期尚未屆滿,中心必須訴諸法院,期間經過數次開庭審理並判
: 決確定後,才能申請強制執行辦理租賃標的物遷出,不僅曠日廢時,更浪費社宅寶貴資源
: 。
: 另一位租客在申請租金緩繳與分期後,均未如期繳納,經雙方協議提前終止租約後也未依
: 約定搬離社宅。住都中心指出,社宅每次開放招租都是供不應求,此兩名「租霸」是以優
: 先戶申請入住,享有市價64折的優惠租金,今違約在先卻又佔據資源,行徑相當惡劣。
: 新北住都中心因此率全國之先,與中華民國公證人公會全國聯合會合力推動《公證法》修
: 法,未來在簽約公證後,新北市社會住宅的租客即使租期未屆滿,只要欠租達兩個月或租
: 賃雙方協議終止租約,租客未依約返還租賃標的物時,中心可依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將
: 適用於所有經管社宅,維護社宅資源的公平性。
: 中華民國公證人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周家寅表示,此次《公證法》修法擬修正其中第13
: 條關於強制執行效力的規定,將有利於社會住宅欠租強制執行,保護市府權益,避免欠租
: 者刻意利用冗長訴訟程序企圖拖延時間,使履約過程更為順利。目前已完成立院一讀,今
: 年有望三讀通過。
: 周家寅表示,《民法》第440條規範承租方積欠租金達兩個月可依法終止租約,待修法通
: 過後,公證書的執行力會擴張且增強。換句話說,房東不必等租期屆滿,在承租方欠租達
: 兩個月或經雙方協議終止租約後,即可依據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遷讓,不必苦苦等待冗長
: 判決,讓欠租小事耗費國家司法資源。
: 新北住都中心表示,過往中心處理社宅類似欠租個案,經由民事訴訟得耗費7~8個月,未
: 來在公證單位協助下預估可縮短至1~3個月,減少訟累,促使社會住宅的居住名額盡快釋
: 出,輪替給真正需要的民眾,也希望由住都中心目前經管的1,567戶社宅當起領頭羊,一
: 起維護社宅珍貴資源的公平性。
: 心得:
: 「推動《公證法》修法,未來在簽約公證後,新北市社會住宅的租客即使租期未屆滿,
: 只要欠租達兩個月或租賃雙方協議終止租約,租客未依約返還租賃標的物時,
: 中心可依公證書聲請強制執行。」
: 如果修法之後,這應該不止社宅適用吧?
: 一般民間出租,只要去公證
: 對方欠租就能強制執行了嗎?
: 感覺還不錯
: 但大家都去公證,這樣租金又要漲了
這個法案通過.
反而會刺激很多空屋進入租屋市場.
基本上之前就講過.
政府立案的包租代管,他是列入"社宅"的.
但是房東依然可以自行訂租金.
另外依然可以"動手段挑房客"
因此如果此法案通過.
那就無腦丟給包租代管公司去招租.
不付租金就走這個途徑,兩個月就把對方強制踢出去.
(並且之後還可以民法上面求償欠租+家具電損毀金額)
so...
我們屯屋的就等著看戲就好..XD
反正目前爛房客,社宅裡面有一大堆.
後面各種雞巴狀況連環爆.
看政府怎麼應.
而政府怎麼應,我們就怎麼跟而已.
至於,政府如果擺爛....
那我們大不了就照舊...
目前社宅這個東西在左派立場是風向正確.
風向正確,就可以借風來設定強制力.
例如居住正義是左派立場正確,就借居住正義在那邊漲稅金.
其實政府也很賊的,很會拔草測風向..XD
作者: ntpuisbest (阿龍)   2022-03-28 01:20:00
首推大師感謝大師讓我畢業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22-03-28 01:20:00
這個辦法不錯,除了增加社宅業績,也進一步逼出那些黑心空的嘴臉,什麼「不蓋新的給我們住不算、政府自己不是業主不算」的無恥嘴臉都讓世人一覽無遺。更加證明這些尋釁份子從來都不是要來租社宅 是來擾亂打劫的
作者: IS0987 (FQ)   2022-03-28 01:22:00
c大上好喔!沒錯...跟朋友打屁也是這樣看,只要這條通過,就當作多花一點錢買保險(恭證),代管也好處理很多,畢竟有法源依據能請政府公權力介入錢這種東西能處理的都好處理,頂多少賺一點而已*晚上好XDD*公證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2-03-28 02:23:00
半桶水響叮噹
作者: kusomanfcu (POE yea)   2022-03-28 06:15:00
作者: yuchi0978 (只愛麥芽糖)   2022-03-28 09:02:00
早就該修法了
作者: frowning1226 (法利昂)   2022-03-28 12:40:00
推~~
作者: Unsullied (酷酷)   2022-03-28 16:27:00
社會的正義不應該被錯誤解讀社會的愛心也不該被濫用
作者: apple123773 (逆水)   2022-03-29 09:14:00
這條真的好 這樣以後買房子出租就會方便很多尤其是我這種有先買好保險的
作者: mathandy (數學安迪)   2022-03-29 10:14:00
打不贏就擺爛修法 房價噴噴有ceca 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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