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補血
我覺得如果房仲能帶看幫忙斡旋有他的苦勞,該給的還是要給
但是還是要靠北一下垃圾房仲是製造恐慌讓買家追價
最近遇到的一些心得,基本上因為上述理由我實在很不想透過仲介,所以盡量靠自己認識
的人去社區裡面留意或者詢問
前陣子看到一間(網路上仲介有po 但是同事就在同社區)所以很快聯絡到屋主且屋主算
是老實人直接告知實拿想要多少,不過因為他先跟仲介朋友簽了專任所以要看如何處理
因為是朋友他就直接很坦白跟朋友解釋這個問題,然後願意包紅包給給仲介以表感謝(大
概只po兩天連帶看都還沒帶人來)
此時仲介表示這樣會有6%違約金blablabla,然後可以幫忙賣更好的價格,很多人想看....
結論:當然後續因為朋友關係,屋主還是給朋友賣而且順利賣出
但是這邊其實我請教過朋友,“就算是專任簽三個月,屋主有權隨時解約“,所以只要解
約後賣給非仲介介紹的人,基本上沒有任何問題~
這邊只是想分享一下經驗,此外基本上在這個賣方市場根本不用簽什麼專任,簽這個基本
上只是想要穩賺你的錢,不簽專任你多找幾家仲介,開一個最高要的價錢讓各自努力才是
王道,最後為了成交再砍仲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