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斡旋及條件書寫方式

作者: knightrider (knightrider)   2022-02-01 14:54:41
想請教版上有經驗的強者
近日看了一間房感覺不錯 也下了斡旋 跟房仲說明我的條件
不過屋主態度強硬 想比原本講好的XXX價格再多一點來賣
最後房仲的契約變更同意書上
寫成:此金額為屋主"實拿"之金額
當下看到這邊覺得很奇怪 我後來說先暫停
想請教版友 假設已經議定好是一千萬的房價的話
該怎麼寫才能避免我幫對方付那些該繳的稅金?
PS:我當下看到這個條款直覺反應是既然對方是"實拿"那不就代表因為房屋過戶
對方要付的土地增值稅 綜合所得稅 賣房子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印花稅
仲介費用都灌到我身上 這樣對方才會是"實拿"一千萬?
不知道我的理解有錯誤嗎? 還請各位版友指正
作者: zaza5566   2022-02-01 15:03:00
你幹嘛不直接問房仲就好...
作者: pinkbest (熊寶貝)   2022-02-01 15:08:00
總之堅持住自己口袋願意拿出的金額就對了
作者: kuanhunter (kuanhunter)   2022-02-01 16:02:00
其實不管怎麼寫,都是買方要吞你這邊少寫,那就是賣價再灌高而已
作者: ppnow (no ways)   2022-02-01 16:17:00
這你要問清楚,實拿是不扣4%服務費,但是土增稅不一定,因為大樓透天差很多。這個case我猜是屋主當初簽了契變底價,想抬價但不能改底價的前提下,就改稱說底價是實拿。契變底價1000,他要實拿1000也就是40萬你出,如果土增也不扣那也是你要出。這個不是話術,就屋主單純覺得賣便宜了想反悔。如果是我會直接放生,再找下一間他可以寫1000實拿,你也可以寫清,比如950清,剩下的讓房仲煩惱。
作者: sonybug (())   2022-02-01 17:27:00
切莫簽這種不清不楚的約。房仲不及格堅持原本的契約。屋主不賣就付違約金來。
作者: ppnow (no ways)   2022-02-01 19:00:00
所以現在屋主就是玩文字遊戲,簽的成交底價他說是實拿,就看原po要不要吞?我的話直接看別間
作者: knightrider (knightrider)   2022-02-01 19:01:00
回P大 看起來是這樣 就是個軟土深掘的fu
作者: ppnow (no ways)   2022-02-01 19:02:00
不然改天又說印花契稅代書履保都要你出,叫他去吃屎有可能他是菜鳥,開太便宜現在反悔了。清就是反過來,買家付950全含。也或者看的人多他就拿翹了
作者: mngg (什麼什麼!!)   2022-02-01 19:06:00
實拿:應該是屋主不付仲介費。4%你出稅金費用都是各自處理的吧
作者: ppnow (no ways)   2022-02-01 19:07:00
透天的話我猜他土增也要你付XDD以前實拿是這樣,這波多頭實拿已經變成真正到口袋的錢,全部費用都要買家付這case是開發的房仲是菜鳥+厚臉皮屋主,就當做沒緣分放生了吧
作者: PKPKOUT (皮卡皮卡丘丘丘)   2022-02-01 20:12:00
看到一堆菜雞裝有經驗想幫人解答
作者: sonybug (())   2022-02-01 22:02:00
為何房仲要請原po簽契約「變更」同意書?似乎有一份「原始」契約
作者: panted (桃園古錐潘)   2022-02-01 22:48:00
可以直接寫但書,成交價錢為1000萬,買方服務費+代書費為買方額外負擔,不包含在1000萬內,其餘之費用,買方一律不負擔或是直接寫買方1030清,清在房仲業的定義就是,買方只出到1030,剩下的帳要怎麼拆讓房仲自己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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