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l2m3m4 (嘎嘎嘎)》之銘言:
: 小弟是今年年初買預售轉約的自住客
: 跟大家一樣,感受到房價迅速哄抬的恐慌,因此和投資客買房
: 近期內政部發布草案,未來將禁止預售轉約,且"溯及既往"!!
: 像我一樣已經簽了不動產買賣契約且入金到履保帳戶,但只能等換約生效的自住客
: 很可能因為將來無法轉約,而有使契約有失效的風險!!
: 這兩天有諮詢過律師 & 代書,不過大家都是第一次遇到這個狀況,因此沒有明確答案
: 比較多的回覆是,若因法案導致合約失效,可能就要重新協調!!
: 想當然爾,依目前投客心理,都覺得當初賣的太便宜,協調結果不就是抬價再重簽
: 結果,這個法案打到小投客、等換約的自住客,卻便宜了想再加價賣的投客
: 被建商、投客、政策戲耍的我,覺得自己身為自住客實在卑微又憤怒
: 只能選擇寄信到內政部民意信箱,希望能點醒目前法案的草率之處,可能傷害自住客權益
: 而好消息是,昨天寄的信,今天已收到回覆如下 :
: https://tinyurl.com/y4fgsn6u
: 此回覆讓我感到一絲希望,但一人的力量終究有限
: 因此想呼籲和我有相同狀況的自住客,能夠一起寄信!!
: 發出一點聲音,希望草案能夠再謹慎擬定,有好的配套措施
: 附上內政部民意信箱連結 https://www.moi.gov.tw/cp.aspx?n=10280
: 感謝~~
我朋友今年下半年簽了兩間,也是履保+不動產權利讓渡書,也已上繳房地合一45%的稅
這個政策如果沒有配套,除了爽到建商外也會爽到當初一些打帶跑已轉約的人,成屋價格
他們都覺得一定更好,建商再等,投資客也在等,只有不夠錢的"投機客"在緊張!!
所以我覺得配套"溯及既往"應該會以國稅局那邊是否已完成預售屋換約房地合一繳稅收
件為主,政府已拿到的錢不太可能再吐出來,所以自住客也不用太擔心,若賣方有乖乖繳
稅的話,最怕就是那種只是簽了私下約賣方也沒繳稅的,會比較難被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