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禁止預售轉約草案自住客權益受損

作者: pttcd (know)   2021-12-17 08:50:09
※ 引述《a1l2m3m4 (嘎嘎嘎)》之銘言:
: 小弟是今年年初買預售轉約的自住客
: 跟大家一樣,感受到房價迅速哄抬的恐慌,因此和投資客買房
: 近期內政部發布草案,未來將禁止預售轉約,且"溯及既往"!!
: 像我一樣已經簽了不動產買賣契約且入金到履保帳戶,但只能等換約生效的自住客
: 很可能因為將來無法轉約,而有使契約有失效的風險!!
: 這兩天有諮詢過律師 & 代書,不過大家都是第一次遇到這個狀況,因此沒有明確答案
: 比較多的回覆是,若因法案導致合約失效,可能就要重新協調!!
: 想當然爾,依目前投客心理,都覺得當初賣的太便宜,協調結果不就是抬價再重簽
: 結果,這個法案打到小投客、等換約的自住客,卻便宜了想再加價賣的投客
: 被建商、投客、政策戲耍的我,覺得自己身為自住客實在卑微又憤怒
: 只能選擇寄信到內政部民意信箱,希望能點醒目前法案的草率之處,可能傷害自住客權益
: 而好消息是,昨天寄的信,今天已收到回覆如下 :
: https://tinyurl.com/y4fgsn6u
: 此回覆讓我感到一絲希望,但一人的力量終究有限
: 因此想呼籲和我有相同狀況的自住客,能夠一起寄信!!
: 發出一點聲音,希望草案能夠再謹慎擬定,有好的配套措施
: 附上內政部民意信箱連結 https://www.moi.gov.tw/cp.aspx?n=10280
: 感謝~~
我朋友今年下半年簽了兩間,也是履保+不動產權利讓渡書,也已上繳房地合一45%的稅
這個政策如果沒有配套,除了爽到建商外也會爽到當初一些打帶跑已轉約的人,成屋價格
他們都覺得一定更好,建商再等,投資客也在等,只有不夠錢的"投機客"在緊張!!
所以我覺得配套"溯及既往"應該會以國稅局那邊是否已完成預售屋換約房地合一繳稅收
件為主,政府已拿到的錢不太可能再吐出來,所以自住客也不用太擔心,若賣方有乖乖繳
稅的話,最怕就是那種只是簽了私下約賣方也沒繳稅的,會比較難被認定.....
作者: maypcc (The K)   2021-12-17 08:55:00
私約這時檢舉獎金就有用了 買方不爽可以檢舉賣方
作者: wseedw (無法反轉的理由)   2021-12-17 08:59:00
會買換約的通常是沒跟到建商那波,又需要房子才買檢舉賣方連房子都沒得買有比較好嗎
作者: MixBear (米克斯)   2021-12-17 09:02:00
看檢舉獎金多寡阿反正本來沒買到部分因素也是投客搞得
作者: baochig (魎煌)   2021-12-17 09:06:00
檢舉+1
作者: freekid (世界真是小)   2021-12-17 09:24:00
我猜溯及既往的意思是 已經購買預售屋但換約時間還沒到的那些已經換約或已經繳稅的應該沒事然後私約先進履保的視同還沒換約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12-17 09:31:00
國稅局跟地政毫無關係你不能拿國稅局打地政他不會理你沒到建商換約完成的不要心存僥倖你頂多跟國稅局主張買賣不成立
作者: pttcd (know)   2021-12-17 09:43:00
預售屋買賣跟地政一點關係都沒有,樓上在醉?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12-17 09:45:00
你預售屋買賣要跟地政申報未來的管換約的主管機關也是地政這是內政部的法案不是地政你覺得是國稅局管的?
作者: R3hab (小師哥)   2021-12-17 09:47:00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1-12-17 09:47:00
不信就不要信我善意提醒反正我會放到交屋
作者: YukiTW (ゆうき)   2021-12-17 10:00:00
同感,如果已經繳稅的話,有可能避掉
作者: R3hab (小師哥)   2021-12-17 10:55:00
作者: jaricho (...)   2021-12-17 11:19:00
如果有檢舉獎金 未來應該會很有趣
作者: TheDecision (兜幾)   2021-12-17 18:53:00
當初私約沒談到被檢舉甚至有罰金這一塊,那買家檢舉是不是可以拿獎金,不無小補XD
作者: physicsdk (我是小洛)   2021-12-18 21:46:00
只簽私約還沒跟建商完成換約,賣家應該不會去繳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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