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造成恐慌關三年?內政部修法打炒房 業者

作者: humbler (獸人H)   2021-12-09 21:06:02
連結:
https://house.udn.com/house/story/5886/5950369
內文:
2021-12-09 19:20:14經濟日報 記者游智文/即時報導
內政部今(9)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祭出五大打房措
施,其中包括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
作行為,違者將處罰100萬至500萬元。
另外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並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
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
對此,業者專家多認為矯枉過正。
住宅週報社長陸敬民表示,此一修法是內政部賦予公平會一把尚方寶劍,用公平法來遏止
建案排隊亂象,但問題是如何認定「製造熱銷假象」、「造成民眾恐慌」,「市場交易不
安」,若由官員自行認定,那以後不只業者談論市況,媒體報導新聞也可能遭到嚴懲。
他認為此一規定有戕害言論自由,抵觸憲法之虞,立法院應審慎研議,不宜輕率通過。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資深經理徐佳馨也認為,公眾利益認定與民眾恐慌間的標準認定並不清
楚,且採取有期徒刑方式懲罰,讓市場恐慌之外,也將壓抑供給,政策看似拿著坊間傳聞
德國調控房市的方式有樣學樣,但德國作法是針對暴利與詐欺,並未有專屬於房產炒作的
相關規定。
她表示,事實上2008年至2018年德國房價也漲了一倍,顯見政策壓抑房價效果可能不如想
像。
至於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台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指出,預售屋買賣契約一
旦簽署,即成為民眾的財產權,限制人民轉售權利,恐怕還需要多方完備的討論。
她表示,預售屋銷售從簽約預定到交屋可能長達兩三年,中間變化多,有人確實會因財務
、遷移、家庭、婚姻等狀況必須轉售,政府如何在嚴控房價下又能照顧到實際狀況,需要
有更明確的配套措施。
內政部今日部務會報通過修正草案,修正重點有五項:
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
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
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二、禁止炒作行為: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
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罰100萬至500萬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
眾或他人情形者,並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
三、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應於30日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
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以避免虛假交易哄抬房價。
四、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
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的檢舉及獎金制
度,經查證屬實者可以實收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並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
,以利執行。
心得:
只是修法嚇嚇人
實際上你根本沒辦法證明是造成恐慌
要是有建商被舉報說是炒作最後沒開罰或刑責
不就變成官方認證的熱銷?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21-12-09 22:27:00
四這條會讓中古屋又漲價吧
作者: locdan (locdan)   2021-12-09 23:23:00
看第一劍刺到誰啊
作者: PPSEED (號角)   2021-12-10 06:56:00
這口號跟喊酒駕一樣喊喊而已啦,怎麼可能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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