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最近看上了一間華廈,
屋主開價900萬,
我本來打算從600萬開始斡旋,
希望可以成交在720萬左右,
但仲介給我的謄本資料中顯示該物件的“他項權利部”之“擔保債權總金額”為790萬,
看到這個我整個傻眼,
這樣不就代表屋主當時買的價格比我想成交的價格高?
如果以網路上粗略估計的算式來看
抵押權設定金額通常是貸款金額的1.2倍,因此,以「擔保債權總金額」/1.2等於貸款金
額,若推測貸款8成的話,房屋總價=貸款金額/0.8
以我的物件來看就是:「擔保債權總金額」為790萬,則推算房屋總價為
790萬/1.2=658.3萬(貸款金額)
658.3萬/0.8=822.9萬(房屋總價)
請教各位前輩
以上述的情況,
我該從多少下斡旋比較可行?
有可能在750萬左右成交嗎?
有什麼地方是我沒注意到的嗎?
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