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下,法院跟警局筆錄會有紀錄
1.事發地(案發現場
2.死亡地
3.陳屍地(發現屍體
4.爬過行徑地
1.就是起跳點 被殺點
2.墜落點 被殺的話死亡點
3.自殺當然同2. 他殺棄屍的也算
4.被殺還是自殺沒死怕到別人家死掉,經過地也會有紀錄,又或者是20樓跳下先掉進15樓
陽台又滾出來又掉進10樓陽台又滾出來,最後死在2樓露台
這樣28的2 15 10 20都算凶宅
沿途撞到冷氣的戶別也會被記錄到筆錄上
所以如果跑去頂樓跳,頂樓住戶又有頂加,且頂加是頂樓的,那這樣頂樓就算凶宅
住那那只是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