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家裡常會有不定時漏水的狀況,但是被反應的時間點常常都是家裡沒用水甚至不在
家的時候漏水。
樓下住戶常常反應我家外陽台的水順著女兒牆滴到他們樓下
找了師傅來檢查才發現是公用管問題,只要樓上某幾戶住戶洗衣服水就會流到我家來。
向管委會告知後他們想著把外陽台的洞堵起來,找人來高壓灌注當時就有跟管委會說這樣
做可能造成我家會大淹水,他們再三強調不會的,依然施工下去,結果我家真的整整淹水
淹了一個月甚至淹到廚房,廚房木地板全數泡水裡。
後來因為高壓灌注無效又找了水電在我家女兒牆打洞排水、找人通管通通無效
直到後來他們直接挖開外陽台的地板將管線找出來更換管線才解決完。
但是這過程中管委會一直要求我們要支付一半費用,我們的回應是這是公管問題是由管委
會負責的,然後他們說過去住戶也是家中淹水也是付一半(不過淹水的原因並不一樣)
然後管委會近十來人,你ㄧ言我一語一副就是要我們把錢掏出來,後面的委員會因為疫情
關係改用線上會議,我們要求要加入重新談維修費用,卻連兩次讓我們一路等到管委會開
完會才告知網路不穩無法讓我們與會,為什麼過程中不先告知都要等開完會才告知?(我
真的超級納悶那十多名委員都能在線上開會為什麼加我們卻不行)
最後只用line說要設群組傳報價單(管線接管、高壓灌注、通管費用)給我們看,我直接
傳工務所的管委會處理漏水的相關法
律條令,他們回應約時間面對面談
我們多次試水 我家用水完全不會漏,明顯管線並非是我家所使用的管線,我們的外陽台
是大樓管線匯集地才會導致這樣
不當的高壓灌注導致我家淹水也要我們支付,我們家的木地板泡水卻不提賠償問題,樓上
樓下水排不出去通管費用也算在我們帳上,後面的管委會議不讓參加就想給一張報價單要
我們吞下去
我想問面對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跟他們談?公管問題是該由管委會負責或是相關所有權人員
該負責還是屋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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