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大樓停車位為何要有殘障車位??

作者: voyagewind (喵餅乾)   2021-05-06 16:26:43
這是建築法規規定設置的,可以去看技術規則無障礙的篇章,
法定車位到了某個數字之後就需要設置,如果是集合住宅的話是:
50以下 =一輛
51~150 =二輛
151~250=三輛
以此類推,非集合住宅的話要設置更多。
這是為了保障往後不知道會不會出現需要的使用者,並非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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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你佔用"你們的空間"這件事情,
消費者在地下室買了車位本來就只能使用自己的車位和相關的車道也就是車公的部分,
其餘機房和梯廳、垃圾處理室等等歸在大公則是所有住戶可以使用,
所以並沒有因為設置無障礙車位而導致其他住戶的空間縮小的事情,
要把無障礙車位當作是別人買的私人車位這樣理解才會比較正確,
而且無障礙車位通常會賣比較貴喔,並沒有佔其他住戶的便宜。
當然現在地政法規修改後並沒有另外規劃車公而是歸到大公裡面這是另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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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建商來說這幾個無障礙車位有幾種作法:
1. 銷售時有合格使用的買家,例如持有手冊的的買家或是需要無障礙車位的公司法人,
我曾經規劃的案子中就有一開始銀行就說要買,
所以無障礙車位就直接賣給銀行這樣的案例。
2. 銷售時沒有出現合格使用的買家,賣給最後幾個購買車位的人,
但建商一定會簽下但書要求要住戶合法使用,
之前就發生過有買普通車位但持有手冊的住戶去檢舉買無障礙車位的人,
因為這個惡鄰居想要無償使用別人的車位,
最後車位就空在那邊沒有人停,因為產權是購買者的就算你有手冊也不能使任意用。
3. 最後一種就是規劃成來賓車位或是讓管委會出租,
所有的住戶都得利,但建商會損失車位錢,這種建商比較佛。
大guy4醬
※ 引述《hdw ()》之銘言:
: 如題,小弟一直搞不懂大樓規範殘障車位的意義何在??
: 產權也是建商的,也可以指定賣誰
: 使用者甚至也不用有殘障手冊
: 搞不懂這個法規的意義何在??
: 可以請大大開釋一下嗎??
※ 引述《hdw ()》之銘言:
: 如題,小弟一直搞不懂大樓規範殘障車位的意義何在??
: 產權也是建商的,也可以指定賣誰
: 使用者甚至也不用有殘障手冊
: 搞不懂這個法規的意義何在??
: 可以請大大開釋一下嗎??
作者: KrisNYC (Kris)   2021-05-06 16:50:00
推專業解說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1-05-06 16:53:00
放在垃圾場旁邊當垃圾車暫停位剛好
作者: frank111 (沒有)   2021-05-06 16:57:00
案例2的車主會哭死,果然是惡法
作者: max90283 (ccc)   2021-05-06 17:10:00
案例2好奇是用公寓大下厦管理條例去約束嗎?因為已經聽過幾個都是一般人完銷前配殘障車位(無車位選),然後也都停好好的
作者: DraymondHuan (嘴猛綠)   2021-05-06 17:34:00
推一個,不懂殘障車位到底跟左不左膠有什麼關係,300年前才有義務教育、200年前才有工時制度,台灣20年前才開始週休二日,我們現在習以為常的制度哪個在當初不是左到爆,對弱勢的關懷是文明進步的體現,真的那麼不爽社福政策可以移民去第三世界
作者: cka   2021-05-06 17:50:00
3不太可能吧 我看過的頂多是算公設大家付錢管委會出租
作者: sunnyfriz (Friz)   2021-05-06 18:00:00
借提問一下,有公司買來又塗銷成一般車位是合法的嗎?
作者: shun01 (老胡做13年,青沼瞬活14年)   2021-05-06 18:09:00
那何不所有車位都設計成無障礙車位?
作者: lajji (喇機)   2021-05-06 18:35:00
自行塗銷當然不合法 請聯絡建管處處理
作者: niko0202 (Niko)   2021-05-06 18:41:00
嘿咩 法規改一下 車位要至少4x6m啦 呵呵
作者: Best5566   2021-05-06 19:24:00
哈哈3根本亂講無障礙車位就公設大家一起出錢跟建商也很佛有何關係
作者: danny0857 (間黑男)   2021-05-07 08:38:00
案例二你確定講對?我問過相關部門完全沒罰則哦,除非停車場有對外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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