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版友,如果有二等親以內親屬間交易的狀況
為了避免被課稅:要有已支付價款證明,或是用贈與的方式
其中贈與又可以"依市價贈與"及"依公告現值贈與"
差別就是會影響取得的交易成本,進而影響之後買賣的房地合一稅
但問題是,這個市價該怎麼認定??
因想跟長輩買老公寓,而該物件價值其實也是大約落在200~300左右
故大概會出價200~220來購買
延伸問題:
若市價能壓在220萬內,是否先贈與,我再貸款還錢給長輩這樣比較划算
若市價220萬以上,能否比照一般買房,先付2~3成,餘額貸款??
先感謝願意回答的高手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