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實坪vs虛坪vs完整揭露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1-04-29 14:06:45
過去老一輩買房都是看裡面使用屋況多少要賣
到後面好好看權狀
其實台灣登記制度一直往公平正義走
起初的陽台不登記 公設不登記
到後面的陽台公設都登記
還有梯間併入主建物,後來也變小公
露台登記變不登記
一樓的陽台登記也變不登記
雨遮 花台屋簷 也逐步不登記
其實現在要進一步的是層,預售 建商成屋
提供完整的公設圖說
你的房屋公設是那些,那些是車道車位
水箱位於那幾坪。機房位於那幾坪
有爭議的車道,其實機房設備在地下室,你裝修下貨也在地下室,也是該分攤,只是合理
比例?
既然沒有合理比例那就是清楚標示共同分攤車道多少
再來就是機車位 腳踏車
法定車位有機車跟腳踏車
可是依法不能把他變成汽車位跟其他公設
可是問題來了這些車位歸誰???
台北市買房要你一戶買兩個機車位,一個100萬,房子公設比降低
你會買???
所以建商一律都灌入公設
如果要變革最快最簡單的方法跟現在的改變不大
就機車腳踏車車位獨立一個公設建號,並在權狀及謄本表示機車位
這樣才是最公平的
也可規範房仲 建商主動揭露主建物+陽台坪數,併計算主建物+陽台單價
至於實坪
公設到底要不要登記
不登記這方面物權是誰的
還是要每個月支付過路費還是搭電梯每人一次50元給建商
水塔租金多少
建商不租還是漲價?建商倒了換人?
作者: 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   2021-04-29 14:12:00
公設其實就登記給大樓本身就好了, 擁有大樓就擁有公設美國是登記給HOA, 但台灣區權會並不常設
作者: aesdu (123)   2021-04-29 14:37:00
就社區道路被拿來收過路費囉
作者: sdhpipt   2021-04-29 15:55:00
登記給管委會 勢必管委會要比房屋第一次登記時間點先成立這樣好像不合乎現行法令 如果是建商先持有 然後過戶給管委會 中間產生的稅費也是另一個問題而且 幾百萬戶中古屋才是大問題 XD
作者: d8613518 (張森)   2021-04-29 20:05:00
不管怎麼登記,建商又不會因此賠錢賣,總價有差嗎?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21-04-29 20:16:00
更詳細的登記制度很不錯不過法定機車位設置條文有但書說管委會可視需求改變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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