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自售與仲業相關(二等親)

作者: akirashock (嘎~)   2021-04-10 23:37:31
親戚自售中
幫親戚問
想請教
關於委託書之委託義務
屋主在委託期間或終止X個月內
與房仲曾仲介或帶看之客戶(含配偶及X等親內之親屬)成交,
(預售屋,似乎也無法帶看)
屋主應給付仲介委託金額之X%計算之違約金
已經簽了==
屋主如與自己自售之客人成交
該如何保護自己
(屋主怎知道自己的客人是否是仲介客人二等親)
EX請仲介提供客人資料等.......
或是跟仲介更改合約.....
或是直接停約......
上網查詢之後
有方法A另簽仲介直接談費用....似乎是多花的
或是B(可能不符誠信原則)直接無視....
但是看不到比較肯定的回覆
親戚只是想要合情合理合法地避免這個問題
並不是刻意要跳過房仲私底下跟客人成交
只是不想因為這個條文持續處於被動狀態
週一會幫請教消保官!以及房仲工會!
希望有經驗的前輩可以提供意見!感恩!
謝謝
作者: akirashock (嘎~)   2021-04-10 23:43:00
一般約
作者: qwe31633 (IMå ¯)   2021-04-10 23:58:00
我是小綠,正常我們也不會特別去查你自售跟誰成交,所以大可放心,委託內容基本上都是定型化契約,基本上我們只怕因為是屋主自住的房子,事後買方直接找你按電鈴這種,但真的發生了,我們其實很不容易去得知,除非有到洽談斡旋階段我們有買方個資才能去辨別這些,才比較有機會發生這些條款的內容
作者: Trams (一念之間)   2021-04-11 01:15:00
讓買方簽未跟某某仲介看過房的切結書呢?
作者: alanbread (歐買嘎)   2021-04-11 15:00:00
我也是小綠,我跟你說吧;那個條款根本就搞笑的基本上光是要舉證那個客戶是我們帶看過的就不可能了我指的舉證是要法官相信哦!什麼報表那些不算哦我目前只有聽過一個屋主被公司告,客戶我們帶看的,後續找上他;他們成交後屋主還用賴傳訊息給開發方,內容就是洋洋得意還好客戶聰明有想辦法找到自己,你們賣這麼久還不是賣不掉之類的低調不就沒事?還自己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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