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簽約後未給合約

作者: e17688 (搖滾八男孩)   2021-03-02 02:12:38
搭給厚
在2/28連假期間,簽下了人生第一棟房子
開啟了房屋背債之旅
但有些問題想問一下大家...
1.我買的是新成屋,由建設公司銷售
當初簽紅單的時候,並沒有說價格OK,也未簽約,只說幫忙談看看,
付完訂金後,給我一個公版的合約,就這樣結束
兩個禮拜後,來電說價格沒問題,要我們簽約
簽約時,我隨口問了一下,說這樣我還有7天的合約審閱期對吧
銷售回答,已經過了合約審閱期,已無法退訂
但就我認知,應該是由我簽完約之後開始起算,是我認知上有誤嗎?
2.蓋完章簽完名之後,合約也沒有給我,說因為公司還未用印大小章
要等公司蓋完章才給我?
一般買屋流程是這樣子沒問題嗎?
現在我想一一確認合約內容都沒辦法了....
3.這個比較題外話,因為目前沒有那麼快入住,這間打算先行出租
通常做三房的出租,除了需要做天花板、地板外,還需要提供什麼東西給租客嗎?
(裝潢or家電)
以上問題,不好意思在麻煩板上各位大德幫忙解惑了,謝謝!!
作者: pttsomeone (some)   2021-03-02 02:55:00
審閱期是給你時間看那個公版合約 沒問題就是約時間簽約 不是簽約後的
作者: teasy (NAMIE最高!!!!!)   2021-03-02 03:09:00
拿了合約為什麼不看?簽了才開始審閱?
作者: aaa931324 (aaa931324)   2021-03-02 04:03:00
你是簽約前審閱合約 簽紅單 拿回去公版合約就開始了
作者: prostar   2021-03-02 06:33:00
合約會給啊。通常給空白的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1-03-02 08:05:00
奇怪應該會給一式兩份
作者: aesdu (123)   2021-03-02 08:10:00
1、2都沒錯,最多就是去追他用印時間~
作者: chiangww (none)   2021-03-02 08:22:00
合約當然是簽約“前”審閱,都簽了還審什麼?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3-02 08:28:00
消費者保護法第11條之1第1項及第19條看一看,別搞混了。
作者: calvinshiu (Hsu)   2021-03-02 09:20:00
3、至少作完天花板與冷氣部分,傢俱部份可跟房客談,要出租就不需要花大錢裝潢,做必要的就好吧
作者: doctorwang (ㄎㄎㄎ)   2021-03-02 09:39:00
也有代銷把合約拿去建商公司用印在拿來給妳簽名蓋章
作者: G8MO (永慶 房地產工程師 八毛)   2021-03-02 10:33:00
有說什麼時候會給你吧?
作者: ppp00003 (殺人魔)   2021-03-02 11:07:00
拿到契約自己不看,再當場親自簽名,主張不知道內容?
作者: Latte7 (nonono)   2021-03-02 13:00:00
很怪
作者: yawenla (熱血愛旅行)   2021-03-02 23:59:00
人家都給你兩周時間看合約了……
作者: Trams (一念之間)   2021-03-04 01:44:00
雖然你審閱了七天的合約,但你在簽約之前都可以主張合約裡的哪些條文你不同意,要求修改。建商不願意改就必須退你訂金,不要被唬了。「預售屋買賣消費者契約審閱期至少五日」的意思不是五日後合約自動生效,是說你合約看了五天以上又簽名的話,這份合約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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