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乖乖申請室內裝修許可 反而罰6萬

作者: suwy (Hank)   2021-02-17 20:28:15
前屋主做的天花板,如果現在去申請室內裝修許可,馬上會被罰6萬。
這是由於僵化的法規,導致罰金躲也躲不掉,
儘管雙北有意放寬,但終究只是遊走法律邊緣的變通辦法,實際上依然無法違背母法。
這樣的畸形制度就是在擾民,一方面強迫人民申請裝修許可、另一方面又強迫人民吞下前

https://imgur.com/xy9ZzpB.jpg
以上面圖片來看,台北市可簽切結免罰,但不確定以後中央會不會追究;
新北市則要花較多腦筋,從相關照片、證明下手,八九成還是可以達成免罰。
節錄建築法第77-2條: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6層以上都算)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
節錄第95-1條:
違反第77-2條...,處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新臺幣六萬元以上...
作者: s987692 (YES!!)   2021-02-17 20:57:00
都做好為什麼還要申請
作者: inewhand (^_^ )   2021-02-17 21:05:00
你再反問政府如何能證明這是新做好的天花板啊?
作者: cobrabaton (普渡眾生 引渡使者)   2021-02-17 22:05:00
舉證之責敗訴所在為了已經發生的事,你可以提告公務員跟前屋主XD
作者: matsui55 (盡其在我)   2021-02-18 01:14:00
不是這樣解釋也不會罰後手啦......實際上你申請室內裝
作者: ppnow (no ways)   2021-02-18 02:18:00
要罰也是罰前屋主,這什麼智障法條?不是噓原po
作者: zxzzzzzzzzzz (小拓)   2021-02-19 06:17:00
公務員訂的法就是屋主你去死一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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