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代PO
朋友是古意老實人,想為家族蓋一棟房子,遇到了貸款問題,來這邊問問,
說銀行看他是公務員,就以為很有實力,很隨便的打發他
========以下原文============
本身是基層公務員,爸爸名下有二筆不動產,一筆純土地,一筆含有地上建物(屋齡40)。
現在的問題是
爸爸想在土地上蓋房子,起造人是我,建築執照上申請人是我,目前自備款400萬,營造
約是750萬(已簽約)。
目前是想土地融資+建築融資籌措不足的資金,蓋好房子,保存登記後,再轉成公教貸款
。
可是,現在因為產權問題(土地所有人跟起造人不同),融資不給過,手中資金不足,有
前輩可有其它解?
另外如果房子順利蓋好,土地過戶,在房地合一稅制之後,會有甚麼問題?
先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