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房地合一稅問題一問

作者: xlioiri (芋頭)   2020-12-18 18:08:44
小弟最近開了一間公司,把公司設籍在自家透天一樓的店面。
但後來才想到會不會影響賣房子時的稅率....
之前一直以為是賣屋的前一年再把公司遷走就好,但房子是106年11月才取得,
這樣要享有:
「適用自住房地免稅優惠,課稅所得超過自住房地免稅額400萬元部分:10%」。
是不是要自住6年,且不得有營業登記才行?
所以如果我明天把公司遷出,也是要再等6年的意思嗎.?
作者: Innnn (Solong,Etude)   2020-12-18 18:09:00
我記得好像是按比例,不是整棟都可以用自用住宅稅率
作者: ms70019 (凱仔)   2020-12-18 18:14:00
原則上是這樣沒錯,1.個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6年。2.交易前6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3.個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6年內未曾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
作者: capirex (′・ω・`)   2020-12-18 18:37:00
沒賺錢就不用繳了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20-12-18 21:48:00
沒救了繳稅吧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20-12-18 23:38:00
賠售給我還能抵稅
作者: gorbykuo (Darvish kuo)   2020-12-19 00:25:00
取得原因是繼承嗎,還是贈與呢?
作者: capirex (′・ω・`)   2020-12-19 01:01:00
是差5%而已嗎?
作者: ibaby (消失)   2020-12-19 01:10:00
如果自住滿6年 遷出戶籍一陣子再賣 就無效了嗎
作者: KYOLONG ( 給人一次機會)   2020-12-19 11:49:00
你用拆分的方式可以少繳一點 例如一樓登記營業2-5樓自用可以少繳很多 賣掉還是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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