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為何是他們的?
原po有繳錢吧?
若未繳清,也算共同持有,
應該經原po同意才能使用。
(更新:以上觀念錯誤 請見推文的正確解釋
昨晚的二樓是我:謝謝指正
在此再一次:謝謝鄉民指正)
若馬桶敲下更換,
那全室防水一定要重做
建商願意如此大費周章嗎
(更新:建議屋主自行搜尋敲掉馬桶若不重做防水的漏水風險
所以代銷說出要換馬桶
我覺得是在製造另一個問題)
建議
建議原po一定要要求補償
也應該包個紅包給那位帶看屋的代銷人員
因為有經驗的代銷是不會讓屋主看到那種景象的
建議購買預售屋的人如果有辦法
都應該突擊檢查一下自己的標的物
結論:代銷好像有點菜
(更新:
若代銷未帶看
原po 的新屋仍是被用來當工務所
但是建商會恢復原狀再交屋
所以原po將毫不知情
這結果未必不好
可惜原po知情了
這要謝謝代銷 不是嗎 XD
不要放棄自己的權益
能談談看就談談看
不能談就好好驗屋
※ 引述《f11299723 (GG87)》之銘言:
: 近日房子快交屋了 今日代銷帶我們去看實品屋
: 所以順勢去看了自己購買的那戶
: 走進去整個傻眼 房子怎麼是他們的工務所
: 牆壁一堆釘孔 坑坑疤疤的...
: 廁所也被使用過了
: 代銷說會幫我們恢復原狀 馬桶也會換新的
: 因為房子還是他們的 他們有使用的權利= =
: 但感覺就是很差 你要用好歹購買前要先跟我們說
: 我們就不會去挑那一戶
: 請問這種狀況可以要求什麼補償嗎
: 我知道解約不可能 但就是很幹
: http://i.imgur.com/PzhonB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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