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婚前買房持有問題

作者: JacobsMark (雅各布)   2020-11-21 01:18:48
分享朋友的例子
男方買中古屋,年收100UP,房價900,存款150家裡幫忙50
女方年收50,存款不多
女方心態
簽約前:因為是你要買的所以你決定就好沒有意見
簽約後:我們可以趕快結婚我父母就可以幫忙出裝潢
男方表示想先把房子安置好再結婚
結果
簽約後一個月女方提分手
不是很明白一方可以負擔房貸另一方還堅持要共有
貸款成數、換屋首購資格都會喪失
除了離婚可以分財產外其實沒什麼優點
作者: hcopy (hcopy是好人)   2020-11-21 02:13:00
房子車子和貸款都是太太的名字,婚後信貸爽爽玩股票。
作者: kentzero (no)   2020-11-21 10:12:00
在台灣講名字登記的問題都有很多東西可以吵
作者: k85564   2020-11-21 12:31:00
婚前的財產不能分啦...
作者: briareus (briareus)   2020-11-22 12:37:00
房子就男方獨有女方無份,不分才傻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0-11-23 11:05:00
這看起來是結婚時間喬不攏的問題吧 房子安置好的時間都可以算 如果男方其實是"等房子安置好再來談結婚" 那女的可能覺得遙遙無期 另外一種可能是女生希望房子怎麼裝潢想要干涉裝潢 但男方覺得是自己出錢的所以不願意納入女方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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