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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女子5月到逢甲商圈租房,沒想到竟然因為機車沒立中柱,遭到房東強行解約,
被要求11月1日就得搬家,否則警察會來強制驅趕,讓她相當委屈。
這名女子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二社」中指控,她5月份與房東簽了一年的租房合約,沒
想到因為機車沒立中柱,遭到房東趕走,入住才短短4個月,就被要求限期搬走,否則要
請警察來驅趕。
女子提到,她立刻開始找新的房子,但新房的前房客要29日才會搬走,她要30日才能點交
,竟然因此受到房東刁難,要求「最晚30(日)前要點交」,還規定只能白天的時間。
女子提到,由於她的手曾經受過傷,加上停車格的位置是反向斜坡,經過多次練習,還是
常常立到車子快倒掉,舊傷也會復發,連拿手機都會痛,「對我這種力氣小的女生真的很
難。」
女子抱怨,合約條文有寫,若個人生活習慣造成他人不便,警告3次沒改善,就必須搬離
,但她根本不曉得,到底有沒有明文規定。依據合約條文,若造成他人生活不便,勸導3
次沒有改善,房東可以扣除2個月押金,要求承租人無條件簽出,且承租人不得有任何異
議。
對此,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其他房客說明,房東的確有做出規定,而且立側柱的話,
會擋到隔壁機車的出入。此外,房仲也說明,簽約時有特別規定,會告知「要立中柱」,
因為格子數量較多,空間、範圍相對狹窄,立中柱能節省空間。
心得:這房東也是滿有個性的!五樓你會立中柱嗎!?或者開車直接pass它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