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買屋疑似漏水處理協商方式

作者: stun991 (無我渡蒼生)   2020-10-06 12:40:23
前陣子女友買了一間中古屋華廈
交屋前找了水電來看壁癌狀況
結果水電說天花板一處與浴室外牆的壁癌是漏水造成
(但是看不到水痕與水滴漏,也沒有熱像儀檢查)
於是女友拒絕點交 說要等維修報價出來才要交屋
拖了契約交屋時間20多天後 賣方受不了約出來談(我陪她去談)
剛好前一天水電報價了 女友主張因為合約有勾沒漏水 要直接減價30萬 賣方不同意
一度談的很僵甚至雙方都想解約
房仲提議履約專戶保留20萬作為維修費用並簽協議書 費用多退少補
我認為現在解約是雙輸(還是要付仲介費) 且漏水缺乏清楚明確的證據
再拖下去不交屋 或許買方有違約問題
加上看對方是講理的人ꀠ建議女友接受 最後就這樣辦理了
事後女友還抱怨我太好講話
請教各位這樣的處理方式是否合適? 不交屋硬拖是否有違約風險?
此外未來若遇到類似的事情,是否應先準備更明確的(漏水)事證在談比較好?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0-06 12:50:00
上法院打官司,雙方花幾十萬如何?
作者: u26921052   2020-10-06 12:52:00
漏水超麻煩,曾經因此就請律師解約不買了,不想修不想抓漏,花大錢找自己麻煩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0-06 12:54:00
首先是否有漏水的問題還是個疑問?再者這種輕度漏水的物之暇疵,通常只能要求減價,不能要求解約。
作者: stun991 (無我渡蒼生)   2020-10-06 12:55:00
幹咧~~ 我也有這樣跟女友講過上法院會很慘 她還說我不挺她,那時真想八下去其實只是疑問,我有一直跟她說寧願花點錢確認,但講不聽
作者: shot0909 (紅豆小王子)   2020-10-06 13:01:00
只能要求賣家修復,打官司你花更多錢結果還是判修復的錢,除非是重大瑕疵如海砂屋之類的才能在不賠太多錢下解約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0-06 13:02:00
現狀就沒漏水。都二十幾天了,買方也提不出漏水的證據來,賣方沒向買方要求違約金就不錯了。
作者: CharleneTsai (給他200塊去吃麥當勞啦)   2020-10-06 13:02:00
再找一家水電/抓漏的來看啊 如果是真的漏了 很麻煩
作者: Firenzea (firenzea)   2020-10-06 13:03:00
不然你跟女友說 你很關心她的權益 可是又不懂法律 建議她去找律師諮詢 這樣你就不會說出不挺她的話 讓律師說XD
作者: shot0909 (紅豆小王子)   2020-10-06 13:04:00
修復的錢絕對可以跟賣家討,但是不是獅子大開口要求減價30萬賣家看起來願意付修繕費用而不是在那裝死看起來沒有太大的問題
作者: max5401 (max)   2020-10-06 13:10:00
推 會買房 又兇狠的女友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20-10-06 13:17:00
勸你不要出意見 到時裏外不是人 除非你有出錢
作者: stun991 (無我渡蒼生)   2020-10-06 13:33:00
她搞出來的仲介費爭議似乎也值得發個一篇 QQ
作者: dmmboy (dmmboy)   2020-10-06 13:46:00
看來是個好老婆啊,應該支持他,但理性來說賣方很佛了
作者: emptyace   2020-10-06 13:48:00
仲介費爭議來一發
作者: KYOLONG ( 給人一次機會)   2020-10-06 13:50:00
找抓漏水的吧 找水電的是確定有管線破了才需要吧????
作者: impose (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2020-10-06 14:07:00
打官司,光漏水原因鑑定,就至少要花10幾萬鑑定費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20-10-06 14:47:00
打贏官司就輸家出所有的錢,剛打贏,超爽要求四十幾萬xd幹嘛怕打官司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0-06 14:50:00
《民法》第359條: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輕度的物之暇疵,通常法院會依《民法》第359條但書,判買方不得解除契約而僅能請求減少價金。小小漏水的房子,能不能住人?依據社會一般人的通常觀念,當然可以啊!因此上法院買方大都就是僅能請求減少價金。
作者: taohua (taohua)   2020-10-06 14:55:00
建議分手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0-06 14:58:00
民事的訴訟費用(包括裁判費、鑑定費等),法官未必會判通通由敗訴的一方全部負擔。還有原則上民事第一審及第二審律師費並非訴訟費用。 這種貌似並非嚴重的漏水案件,只會爽到下列三方:一、律師。二、鑑定的技師。三、國庫。 我是建議花幾千塊(外縣市車馬費應該是要另計)找網路上口碑好用儀器抓漏的專業人士去查一下。但注意喲!有一些是只抓漏但不負責修繕的。請仲介及賣方現場看清楚,抓漏費用怎麼負擔,你們先講好。
作者: Anyotw (Yoman)   2020-10-06 15:07:00
不要在謠傳打官司律師好賺了。律師大頭都是申請案。打官司勞心勞力領那個幾萬塊能幹嘛...台灣又不會天價賠償。重罰2萬塊有屁用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0-10-06 15:11:00
我論這件光第一審的訴訟費用+雙方律師費應該會高於20萬,就訴訟經濟的角度來看,上法院划不來。
作者: goldduck (哥達鴨)   2020-10-06 15:52:00
怕就買新屋30萬誰要理你賣房也傻傻就現況交屋
作者: tayatiffany (羽渝)   2020-10-06 16:16:00
我覺得30萬有點獅子大開口 找人維修按單據報價啊
作者: cutesuper (我沒什麼人情味)   2020-10-06 16:50:00
花錢確認可能比維修費貴XD30萬真的很敢喊 你如果娶他賺到
作者: lbehide (歲月兩三事)   2020-10-06 16:52:00
口說無憑,沒事證賣方不用理你,不交屋就依合約按日處罰金,要修繕也要賣方或仲介請工班去看過,不然每個買方都用講的要減價,賣方有處理就付擔保責任了
作者: fashion0932 (Teenage Dream)   2020-10-06 18:35:00
女友有病!建議換一個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0-10-06 22:01:00
我估計大約2000到4000台幣處理掉壁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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