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ipher (紫星)》之銘言:
: 請問大家,自住房子的裝潢費,你們會索取發票嗎?
: 聽說房地合一稅實施後
: 裝潢費日後在房屋售出時,可以列為成本扣除
: 雖然我們是自住,但也不知道6年內是否會換房
: 似乎應該索取發票,以防需要時會用到
: 只是索取發票的話,就要另外付5%
: 20萬裝潢費就要付1萬的發票費,也是一筆開支
: 尤其是剛搬完家花錢特別兇,總希望盡量能省則省
: 如果住很久的話,這5%錢就浪費了
: 不知道自住的房子裝潢,是否要索取發票呢?
: 另外看到這張房地合一稅成本費用認列原則
: https://i.imgur.com/iNicTGj.jpg
: 請問成本與費用是分開計算的嗎?
: 成本在房屋賣買時一定會有相關單據
: 但費用就不一定有發票了
: 如果沒有拿發票,萬一到時候要賣房子
: 是「房屋總價-成本-費用(總價5%計算)」來計算認列的總支出嗎?
五年前在台中買房
找一間中北部的連鎖系統家具
不但照實開發票,還可以全額刷卡
跟他喊說給現金直接折5%給我還不願意
說櫃檯不喜歡放很多現金
看起來設計師抽成很少乾脆照規矩來
最後就打電話給銀行要求臨時額度
一口氣刷卡了近百萬
但是後來搬家去高雄
計算房地合一稅的時候
國稅局跟我說系統家具和冷氣
是屬於可移除家具
不能扣成本??
最後還是只有用房價5%成本去計算
因為我是辦理重購退稅,能退全額
就沒有去計較了
但是冷氣和系統家具真的不能扣除成本嗎?
請問各位前輩們都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