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嗯.我想來挑戰看看.這篇文章會不會被

作者: sonybug (())   2020-01-28 18:46:53
看完影片
覺得仲介有責任
因為兩人直接向買方保證
若有漏水 "我們"會派人修理
(又看一便遍影片 修正文字)
在民法上
這種口頭允諾已經是契約了
除非買賣成立前
仲介向買方澄清自己所言有誤
讓原來的要約失效
幸好買方有監視器畫面
若沒有
法務根本不會鳥她
贊成買方不要堅持懲處仲介
因為那兩人的發言代表公司
顯然造成公司的損失
現在應該已經黑掉了
贊成買方不簽那份怪怪的協議書
因為簽了
小心情勢逆轉
買方改居於劣勢
支持這位買家耗下去
算是讓仲介警惕
別為了賺那仲介費信口雌黃
尤其許多人省吃儉用
無非就是完成一個家的夢想
仲介要有專業與良心才對
※ 引述《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惽?)》之銘言:
: 其實是苦主搞錯方向了.
: 買賣合約書請問是誰跟誰簽?
: 是買家和賣家簽.
: 因此漏水事情,基本上是賣家簽約的時候告訴仲介,仲介再告訴你.
: (但實際上仲介無法知道非明顯處的漏水狀況,所以它們只能轉達賣家的承諾)
: 因此你看,打勾沒漏水那條後面,是不是有賣家簽名...!!
: 因此這件事情要針對"賣家"而不是仲介.
: 你去針對仲介,仲介一定會推..因為責任在賣家身上.
: 另外仲介不會代墊這筆錢...
: 因此,漏水的修繕,也一定要找賣家確定解決辦法.
: 全都找仲介基本上是找錯人了.
: 這也是為啥那兩個房仲無法被懲處的原因.
: 另外,買賣中古屋,除非是"仲介的疏失",不然不存在"消費者"這個概念.
: 因為買家賣家...都是偉大的業主...XD
: 兩個偉大的業主擺在一起的時候,誰比較偉大多一點...喔...這應該去外面定孤支才知
道.
: 而仲介其實責任並沒有你們想像中那麼大,很多事情他只是"傳話".
: 也就是他領著賣家的話對買家說會負責..
: 但是買家要責任跟仲介要,仲介無法給你,你還是要找賣家.
: 當然仲介說"賣家說他會負責",仲介應該會有賣家的保證,可以麻煩仲介把保證取出來.
: 這樣買家就可以領著賣家給仲介的保證,去跟賣家要求他應該負擔的責任.
: 而如果矛頭指向仲介就麻煩了,因為這不是仲介得責任.所以他一定踢皮球.
: so..正確做法就是.
: 當你發現漏水,透過仲介獲取賣家的承諾.
: 看是要賣家維修還是買家維修賣家出錢.
: 之後例如賣家說他要付18萬,你只要取得他的證實.
: 那賣家不付錢就立刻上調解委員會,把賣家叫出來調解(仲介也要到場作見證)
: 調解不成就立刻上法院寫狀紙,並且這應該可以先做假處分.
: 不過基本上最好的做法是,先不要修繕,要維持原樣.
: 你一修繕下去,到時候賣家說你修繕破了瑕疵擔保,或是他不同意你的維修工法.
: 到時候就很難揮.
: (因為法律上規定,是賣家有全權決定怎樣維修,以及維修的義務在賣家身上而不是買家)
: 另外,法院要鑑定,鑑定要土木公會的技師領了法院的文才可以鑑定.
: (上次來的鑑定,是某土木工程學系的教授...)
: 你任何一個自稱高手的水電都不可以鑑定.
: 因為高手大多都是垃圾,上一個自稱高手的在法院被法官叫他墊墊不要說話不然趕出去.
: 然後土木技師去鑑定的時候,完全否認掉自稱高手的水電的所有說詞..XD
: 因此你必須維持漏水原樣,這樣法院鑑定才會有確實的結果和之後的責任歸屬.
: 不過插話一下,那個漏水要18萬...XD...他的工人是摩納哥請來的齁,時薪1000塊起跳?
: 那個漏水應該3萬塊內可以搞定,便宜處理法應該一萬塊可以搞定...
: 恩..18萬
: 果然大安區的錢好賺阿~~~~...XD
: 當然啦..
: 大家愛針對仲介.
: 對我們投資客來講是很開心的事情..XD
: 你要知道,你針對仲介是針對錯人.
: 因此我們就躲在後面,仲介幫我們擋掉80%的各種騷擾和口水.
: 然後我們都不為難仲介,所以仲介更不會針對我們做動作.
: so....看到U2B一堆人在那邊高潮的謾罵仲介.
: 恩...我們躲在後面的賣家就只好呵呵~~~~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20-01-28 18:49:00
大安區3300萬 30年以上的房子 鐵漏水的 只是太巧而已
作者: merage (喵拉機)   2020-01-28 19:51:00
本版房價不會跌,仲介不會有錯
作者: pouy (咪寶寶)   2020-01-28 20:19:00
而且去年的事過年po出來也是很剛好XD 個人蠻認同另一篇原po說的 以物件本身來看 確實漏水問題不該單方面找房仲賣家不完全沒責
作者: firetfd119 (gogogo)   2020-01-28 20:35:00
問一下,信義房屋的行為有合法嗎?https://i.imgur.com/XnkWiJR.png
作者: zerobx (隨意)   2020-01-28 20:41:00
這個版風 現在是不合法也會凹成合法 反正就消費者的錯的對了投資客 建商 房仲都沒有錯 不要妨礙他們賺錢啦
作者: addison2 (我的極限在哪裡￾N N)   2020-01-28 21:07:00
Z你不覺得就是台灣目前房地產的縮影嗎?市場秩序混亂加上價格超漲也無法管理,號稱只要有人買就是市場就是對的,那些當初套在高點的人也沒看建商房仲出來賠錢ㄋㄜ˙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20-01-28 21:08:00
願賭服輸
作者: addison2 (我的極限在哪裡￾N N)   2020-01-28 21:10:00
看前面那文還替仲介開脫講得振振有詞就知道錯得離譜,可惜還是很多人推,商業犯罪最爽了
作者: ultradev (QQ)   2020-01-28 23:06:00
投客跟仲介本就共生關係,自然會幫「夥伴」說話囉,不過這些人也因此跟某些房市名嘴一樣了,雖然他們顯然不在乎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0-01-29 03:39:00
有那個影片當證據 仲介真的就有責任了 沒證據的話仲介就可以賴掉然後仲介公司要負責賠 表示已經把那兩個亂講話的員工的話擔下來了 那個網紅真的沒權利叫公司懲戒那兩個人至於不可以洩漏那條 應該就是賠15萬交換的代價吧
作者: Fujiwarano (???)   2020-01-29 04:59:00
其實鬧到這樣那兩個人一定會被懲戒只是不會公告鄉民啦那個直播主還想要公告當戰利品真的當信義是塑膠 哈如果是菜鳥不爽的話早就離職抗議 賺沒多少惹一身鳥氣不然你以為信義高流動率是假的膩?
作者: a12618 (阿咪)   2020-01-29 11:58:00
你以為離職就不用賠公司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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