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北市的住宅區,大概八九成都是住三,
這些土地所能蓋的建坪設有上限,
也就是容積率225%。
這些住三土地,通常已長滿四層舊公寓,
把公寓的建坪換算成容積率,大約是240%,
也就是都更後的容積率,竟然比都更前還小!這樣沒人想重建吧?
不過還好,政府與建商合作,
在這幾十年,推出了很多"免計容積辦法",
蓋安全梯不計容積、蓋梯廳不計容積、蓋管委會(閱覽室桌球室)不計容積、蓋停車位不計
容積、蓋機房不計容積......
弄一弄竟生出了1.6倍,
相當於 225% x 1.6倍 = 360%,
於是建商賺錢賺得愉快,居民也因為安全便利而買單(買公設)。
再加上最近流行的都更與危老,容積率再給到1.4倍,
相當於 225% x 1.6倍 x 1.4倍 = 504%,
於是在巷弄間也慢慢長出了大樓。
既然容積率從225%成長到相當於504%,為何都更還這麼難?
因為貪
這些多出來的坪數原地主想拿、建商也想拿,自然僵持不下。
當然也是有地主建商各自節制,談妥的案例,
但是以雙北數十萬老公寓來說,都更仍是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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