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凶宅過水

作者: panted (桃園古錐潘)   2019-12-09 16:43:14
剛剛看到591上面的新聞
新聞轉載如下 :
https://news.591.com.tw/news/3215?push
這應該是俗稱的凶宅轉手過水吧
不過竟然被判刑.是小弟認知不同嗎??
舉例 :
A持有物件期間發生非自然死亡事件
A賣給B.B買入的時候也知道這間是凶宅
B再賣給C.所以買賣契約不用註明這間是凶宅
以這個例子來看.這篇新聞是不是怪怪的呢??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9-12-09 17:07:00
隱意阿,所以?c買方得知查證是凶宅b沒實質告知,那?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9-12-09 18:36:00
他沒洗掉知情,又是仲介知情要用法拍洗做戲做一半
作者: s910211 (我愛PTT)   2019-12-09 21:39:00
認真問,到當地派出所真的問的到是不是兇宅嗎?
作者: supa64 (淳樸商人)   2019-12-09 22:25:00
問不到,警方為何要提供一個個資法也是範圍內的資料?
作者: ceca (生活藝術大師 ￾ N)   2019-12-10 00:21:00
派出所有紀錄才講,但不一定有紀錄
作者: stupidmin (什麼蠢ID)   2019-12-10 00:58:00
有問過當警察的朋友,通常不會紀錄
作者: chouwang68 (張子房)   2019-12-10 07:07:00
問派出所,不要鬧了,嫌事情不夠多嗎?法院來文有無非自然死亡紀錄,直接一句查無資料。查無資料有很多種解釋的。凶宅直接就是法拍洗白白,C大正解。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