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ooiekme (心靈頻率的穩定)》之銘言:
這故事如果把房子換成貸款買勞斯萊斯
是不是就認為車賠錢賣很正常?
同樣都是民生必需品
或者同樣都是投資商品
為什麼車子基金股票跌沒問題
但房子一定至少不能讓我賠錢
如果賠錢就是法律有問題baba...
這樣可否請政府修改繼承法 讓遺產保值?
: 故事是這樣的
: 媽媽去年107年在南部貸款買了一間1千萬的房子,
: 而媽媽在今年9月往生了,
: 然後我繼承了這間房子....(我住在中部)
: 而我想賣掉繼承的這間房子
: 來做其他用途
: 原本是打算不賺錢,還是賣1000萬就好了
: 但是代書跟我說,
: 現在這房子的公告現值是250萬
: 所以依照房地合一稅是
: 市值1000萬-公告現值250萬=750萬
: 而持有剛滿一年是35%
: 意味著我還要繳262萬的稅金...
: 「房貸還有約750萬」
: 所以拿到250萬要先拿去繳稅金
: 再從口袋拿出12萬繳稅
: 政府不就是要我賣約1405萬(稅金404萬)
: 我才能沒賺錢的離場囉......
: 而代書就建議我房子拿來出租...
: 短期間就不要想要賣了吧!
: 昏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