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有關預售屋合約中交屋日後費用歸屬問題

作者: mapleming (大吉)   2019-11-20 10:44:54
由內政部公布的預售屋合約規範中第十五條交屋期限中:
四、買方同意於通知之交屋日起"三十日後",不論已否遷入,即應負本戶水電費、
瓦斯基本費,另瓦斯裝錶費用及保證金亦由買方負擔。
但目前手上剛拿到審閱的合約範本裡文字敘述為
買方同意於賣方通知之交屋日起,不論已否遷入居住,即應負本戶水電費、瓦斯基本費
管理費及其他共有部分之費用,另瓦斯裝錶費用及保證金亦由買方負擔。
想請問有關"三十日"的部分 是否是與規範不符??
當天與代銷公司簽約時要怎麼協議比較好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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