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合約、但書中要求房東修補缺陷

作者: jamo (hi)   2019-11-01 19:24:11
※ 引述《boredman (甲乙丙丁)》之銘言:
: 朋友沒PTT帳號代PO
: 新手發問,想請教購置中古屋,是否能夠在合約中加註下列項目
: - 保證半年內不能漏水,否則需要賠償xx萬金額。
要看你這個 xx 萬是多少萬
: - 需要搭配指定的廠商做完全套裝潢後,才合意交屋。
: 會有這樣的問題是因為,
: 家人中意一間在二樓的老公寓,
: - 沒有看到漏水壁癌痕跡,
: - 格局方正好整理
: 但是室內超級老舊老破,
: 整間就是要當成毛胚屋砍掉重練。
: 我是可有可無,
: 長輩真的非常喜歡這一間。
: 但是因為坪數大、總價估計已經逼近了可用資金的上限,估計老公寓也只能貸到七成就很
: 緊繃。
: 我稍微研究了一下交屋的流程,
: 是問可否在賣方收取10%訂金約為150萬的時候,
: 合約書中需要讓待售公寓,接受我們指定裝潢商B&Q特力屋的全套裝潢(假設也是150萬)。
: 假定這間屋子談下來,原屋況金額就是1500萬,但是我們希望賣方先去裝潢成我們希望的
: 房子
: 我們在願意用1500萬+150萬=1650萬作為最後的交屋金額。
: 會這樣做的原因有如此考量,
: - 賣方已經先收我們訂金,如果我們反悔不買,這筆訂金也歸賣方所有
: - 而我們當然會付出費用去進行裝潢,如果裝潢後屋主反悔不賣,根據合約賣方需要賠償
: 我們訂金,如此我們也沒有讓裝潢費打水漂
: 其實搞的這麼繞的原因就是,如果依照現況把屋子拿下來,我們就暫時沒有資金做裝潢。
: 反而希望屋主先把房子裝潢處理好,在過戶時候再以比原本談定的價格再加上裝潢費去做
: 購買。
正常過戶流程是
簽約(150)用印(150)完稅(150)過戶(1050)
整個流程在一個月內搞定
現在變成
簽約(10%)裝潢(?%)用印(10%)完稅(10%)過戶(70%)
整個流程不知道要搞多久
所以你原先發想是你自己想當然爾,根本就沒有保障到屋主
本來訂金就該屋主收走,跟你裝潢錢八竿子打不在一起!
你的做法想成功是要站屋主立場提出合理的解法
例如
簽約+裝潢(150+150)用印(150)完稅(150)過戶(1050)
然後壓特約條款同意屋主動用履保的 150 萬去裝潢,風險你要自負
並且你不能對裝潢結果有意見,有意見自己找特力屋處理
(但是跟特力屋簽約的又不是你,所以必須屋主出一張裝潢委託書給你)
然後最後不管裝潢結果如何,一個月後必須完成交屋不得反悔
這是我覺得屋主願意幫忙比較合理的解法
: 這個作法我跟房屋仲介討論過,
: 仲介是不希望我這樣去做處理,太複雜有風險。
: 而我自己考慮的是,這件應該是買賣合意即可,也不是所謂的AB約,作假的售價去詐貸銀
: 行。
是買賣合意沒錯
但站屋主角度擬出來的合約
你自己摸著LP想想願意簽嗎?
: 不過法律這方面實在非常密麻,希望可以來問一下鄉民前輩,對於這種做法是否有什麼質
: 疑?
: 另外想請問如果,合情合法,這種條約的擬定,可以請代書代為處理嗎?
代書的工作內容是代為處理不動產交易的法律文件申請及相關服務
擬條約是律師的工作
: 委託的仲介似乎有難色這種合約不容易實行。
: 當然一切的前提是,屋主願意搞的這麼麻煩。
: 謝謝~
作者: zeroyaking (賣屋貓奴才!!)   2019-11-01 19:29:00
x萬如果是可能漏水修繕大約費用 還有點機會說不定才兩三萬 XDDD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9-11-01 20:06:00
所以說嗎 徐國勇說一成自備款才是居住正義,一堆人亂噴
作者: zerobx (隨意)   2019-11-02 00:14:00
延長買賣時間 是致命傷
作者: boredman (大光先生)   2019-11-02 04:46:00
謝謝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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