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重購退稅問題?

作者: Zodelyst (ㄌㄉㄌㄊ)   2019-09-21 14:16:53
※ 引述《fai888882002 (凱文哥)》之銘言:
: 請問一下,我目前的狀況如下,是否符合重購退稅標準?
: 原持有房子:桃園縣,20坪
: 105/5 以190萬購入,在108/9以290萬賣出,需繳納20%房地合一稅約17萬元。期間有裝

: 費用約60-70萬元,廠商可提供發票佐證改良事實。
: 新購買房子:汐止區,35坪
: 108/9以980萬購入。
: 請問一下,依照我目前的狀況是否能申請重購退稅?
: 如果是的話,改良的發票還有必要取得嗎?謝謝大家!
1.小換大 全額退
1.1 .收到稅單之前,只要買大房且過戶完畢,只需要去申請。不需要先繳再退。
1.2. 收到稅單一個月內 ,也可以辦理免繳。
1.3.收到後一個月之後才成交,就要先繳再退。
2. 裝潢費用可以折抵應稅額。
2.1.請正名「房屋修繕費用」。
簡單說就是「可以拆的」「使用年限低於2年」都不能抵扣。
比較有爭議的。部分木工櫃體也不能折抵
你想成 地板 牆面 油漆 天花板 防水 旅鐵窗 等等 而且要發票,且不接受補開
3.恭喜
作者: vovhsin (vovhsin)   2019-09-21 14:30:00
想詢問若是預售屋還沒過戶,時間可能會超過2年,是否就失效了?感謝~
作者: saur176 (YA哥)   2019-09-21 15:09:00
兩年內是依照地政事務所移轉登記日為準
作者: Combatant (o(><;)o o)   2019-09-21 16:09:00
請問如果是開今年度發票不能解釋為最近才整理屋況嗎
作者: qqoooo (有種果汁真好喝)   2019-09-21 19:18:00
限定2年 你也不能補開啊
作者: yungfup6 (Polymer)   2019-09-21 20:25:00
你根本不用發票啊 只要第二間售出金額大於第一間即可,報所得再報就可以了但兩間都要是自住且登記自己或夫妻名下
作者: saur176 (YA哥)   2019-09-21 20:27:00
退稅要綁五年,有時候等不到五年就想獲利了,所以之前的能報就報
作者: yungfup6 (Polymer)   2019-09-21 20:27:00
我講錯了是第二間購入金額
作者: tim0603 (直球勝負)   2019-09-21 21:10:00
我的代書說裝潢裡的冷氣工程全不算 是這樣嗎
作者: heatsink (熱當機)   2019-09-21 21:29:00
對,因為冷氣算是可移動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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