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住商不動產交易糾紛?!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9-04-18 17:14:21
※ 引述《vvswing ()》之銘言:
: C小姐:「看房第一天就先給我看了假的實價登錄,那個好像是已經被變造過的!」
: 以上為新聞內容,以下開放討論
如果拿假的實價資料,我想應該不太可能,可能是拿附近建案的資料吧。
至於說買方要不要自己查?我覺得不用,仲介收那麼貴的仲介費,作用不就在此?如果
買方還不能相信仲介給的資料,那就不能怪大家敵視仲介阿。
因此推文說買方要自己去查,我覺得這種說法只是助長社會的不信任感而已。
難道我們去看醫生,吃到錯誤的藥,也要自己去查藥?就是一定信任醫生,信任藥師吧。
要是這樣可以無限上綱,那我們不就活在一個到處都是詐騙集團的社會?不累嗎?
因此這部分我覺得就三七開吧,買方三成,仲介負擔七成。買貴退價差(雖然幾乎不可能
)。
作者: amordelcor (heyheyhey)   2019-04-18 17:18:00
=.= 信任一個見過幾次面的人? 你們會喔~
作者: vava5566 (發發5566)   2019-04-18 17:25:00
信任職業,不是信任那個人。大家是想多累?
作者: chiutepiao (阿飄。)   2019-04-18 17:28:00
雖然你說的有點道理但我還是會自己查XDDD至於你拿看病舉例,醫學知識門檻高,查了也不一定知道,效益太低不如相信醫生
作者: typcon (歐巴大叔)   2019-04-18 17:32:00
請買方出示當初簽名的實價登錄出來
作者: Petrovsky (Never say never.)   2019-04-18 17:43:00
這社會 本來就是 詐騙的社會坊間診所 都是一邊騙健保局的錢一邊騙病患的錢生意好的診所 是醫生話術比較高明 不是醫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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