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前屋主未善盡告知義務的求償

作者: qddcynthia (溫暖的大手)   2019-03-31 08:57:07
之前買了一間房子,然後搬進去之後才知道警衛室等大廳的地方
其實原本是規劃作為機車停車場。雖然是屬於列冊暫緩處罰,可是
當初買的時候屋主與房仲都沒有告知。是最近公設區域有些糾紛,
警衛室二工的事情被爆出來才知道。管委會是建議我們寄存證信函給前屋主。
五年內都可告。請問房仲跟前屋主沒告知二工的事情可以求償多少呢?(契約書未寫)
有建議的處理方式嗎? 謝謝大家
P.S. 有推薦的律師也歡迎推薦。
作者: F93935 (帥氣小書生)   2019-03-31 09:03:00
要告什麼?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9-03-31 09:21:00
是前屋主二工的嗎?
作者: KYOLONG ( 給人一次機會)   2019-03-31 09:43:00
不懂?問題點是會影響到你們生活嗎還是?
作者: basebo11 (bobo)   2019-03-31 09:59:00
既然覺得二工不好,那建議你們將一樓全部拆了,恢復正常qq
作者: lptin (lptin惽 ? ?)   2019-03-31 10:03:00
是有瑕疵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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