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8752134 (AndyChen)》之銘言:
: 看到 100 萬來回個文... 沒有要打臉的意思。
: 但是話真的不要說太滿,也沒有真的要跟你索討 100 萬,請放心。
你看文要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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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如果有人可以開發出屋主收斡以後,
買/賣方還能反悔並且毫髮無傷退場的法律操作
什麼幾千或者數萬?
我願意花 100 萬以上預算聘請這位律師做我法律顧問
(我指的是針對屋主收斡後轉訂的法律效力,
而不是去挑不動產經紀人/營業員操作案件時的其他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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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括號部分,用案件操作瑕疵迫使仲介不願意跟你計較
這招我十幾年前就知道了,還特別註明
另外這個緣起是 Sway 上電視大言不慚的說屋主收斡了還是可以無傷退回
他可沒說用各種找瑕疵,跟利用別人不願意興訟的手段拿回錢
這種無知言論在本版被打臉之後,有個法律人跑出來貼個牛頭不對馬嘴的連結
說斡旋沒有約束賣方的效力
我才說依法論法,哪位律師誰能有辦法破除斡旋轉定的法律效力
我願意出100萬聘請他當法律顧問
: 本人親身經驗,分享給各位。
: 故事內容大致是 - 買方(我)有次下斡旋,賣方也收斡旋了,我因顧反悔不買了。
: 理論上我的斡旋金會完全被吃掉。我看過簽訂斡旋單上所有的文字描述,確實在
: 這情況下我會被吃掉無誤。但最後...我一毛錢都沒損失。
: 為什麼?
: 因為實務上房仲在讓買方簽訂斡旋契約的時候,必定會發生一些程序上的瑕疵,
: 又換句話說,如果真的一切都要按照完美的程序來簽訂斡旋單,房子可能被人買走了...
: 所以程序上房仲無法 100% 按照斡旋合約上的文字描述走。有興趣的可以審視一下斡旋
: 單上所有有註明要揭露告知事項共有多少個...
: 即便如此,跟我能拿回錢有什麼關係?
: 當然有關係!當買賣雙方中間仲介的房仲有程序上的瑕疵時,告上法院即便不能完全
: 免責,買方和仲介也一定會有各自攤責的比例。這點房仲公司的法務我想非常清楚。
: 講回實務面,假設斡旋金是 10 萬好了,真發生買方反悔,會是房仲和賣方各拿一半,
: 房仲為了這 5 萬,花一堆時間跑法院流程,最後還是得攤提部分責任,而且真的這樣
: 搞,這個買方基本上就失去了。(會有買方會繼續跟鬧上法院的房仲買房嗎?)
: 所以看的長遠的房仲大多自己的部分都會吃下來,而給賣方的那一半也會盡力幫忙談,
: 即便談不成,日後交易成功也會說好自動扣除。
: 當然這方式不建議濫用拉,一切要合情合理合法,否則房仲不爽硬要跟你玩也沒轍。
: 以上分享,提供給崇尚『一切合法,謝謝指教』的版友參考。
: 從上面這個例子順便噴一下『一切合法,謝謝指教』這句話,
: 說穿了就是合法歸合法,但是...『觀感不佳』。
我是不知道你斡旋到底下多少
對我等投資客來說,有時候搶A案
斡旋都是 5% 10% 在下的,破七位數的斡旋也是有的
那時候仲介放棄求償的機會成本可就不是五萬了
所以才說真有律師有辦法開發出斡旋無效的法律見解
我很願意花錢的~
另外如果各種沒下限的招都可以用,哪需要這麼複雜
開張芭樂票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