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感覺這個規定是有問題的
政府可以規定你格套要符合施工條件
例如現在規定變動兩間以上隔間,或者變更浴室廁所就得建築師出圖
就是為了防止格套氾濫,所以交由建築師把關
但是規定到要樓下切結同意,我覺得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一樣都是裝修,憑什麼只有格套才需要樓下同意?
樓上把浴室跟廚房裝潢隔間打掉重做,也是會有漏水可能,
也是造成我困擾,為什麼不用來徵求我同意?
我覺得這個在法理上站不住腳,只是看有沒有勇者要挑戰就是了
另外這樣規定其實適得起反,這樣規定只會讓願意合法化經營
正經請設計師按照消防法規設計的業主被樓下卡住
只能說格套越來越難做
以後可能要比照大陸那樣分租群租了吧
※ 引述《leoth (小貓)》之銘言:
: 隔套房出租需樓下同意 違者罰6~30萬
: 看準租屋商機,不少屋主當起投資客,將房屋重新裝修,甚至隔出很多間套房出租,卻引
: 發破壞房屋結構的爭議,像是導致樓下住戶漏水、噪音問題。新北市政府公告,從2019年
: 元旦起,屋主要進行隔間套房動工前,都要先取得樓下屋主的同意,未取得同意偷偷施工
: ,一旦被檢舉,最高可罰30萬罰鍰。
: 惱人的施工噪音讓人受不了,這還不打緊,若鄰居裝修房屋破壞結構,導致漏水更是倒楣
: !
: 根據新北市政府統計,今年光是接到和裝修隔間套房有關的住戶陳情,就有994件投訴案
: ,反映原因都是隔間套房裝修導致漏水、噪音問題。
: 為維護建物安全以及居住品質,新北市政府最新公告,從明年1月1日起,屋主要改裝多間
: 套房,必須檢附「直下層」的樓下住戶所有權人同意書,舉例來說,4樓要裝修動工前,
: 就要先取得3樓屋主同意。
: 民眾表示,「取得同意一定要,不然你上下鄰居,會有一些閒言閒語,兩個人吵架也不好
: 。」
: 民眾認為,「如果買來房子有點年紀的話,我需要重新裝潢,我要取得其他住戶同意才能
: 夠做,如果他們不同意的話,是不是都不用做了?買這個房子的意義就沒有了,應該是配
: 套措施有待改善。」
: 民眾反應兩極,依照原有規定,合法住宅要隔多間套房,本來就必須提出申請審查,現在
: 又新增得取得樓下屋主同意,未取得同意就施工,一旦被檢舉,將處6~30萬罰鍰,雖然說
: 台北市早從2010年起就這樣做,但還是有律師對此不以為然。
: 律師葉恕宏指出,「如果今日新北市政府主要目的是為了要去安撫樓下的屋主,那麼應該
: 要去加強的是,在有關於建物的一個結構安全的審核,並且做政策的宣導,告訴民眾在整
: 個裝修過程當中,必須要去遵守相關建築法規,或者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 比起台北市,新北市房屋租金相對便宜,也吸引不少屋主投資隔出套房,只是想在維護居
: 住品質以及不擾民之間,取得平衡,恐怕沒那麼容易!
: https://goo.gl/hANZ4u
: 心得
: 看來想要進軍包租公的新手房東表示悲憤,賺錢不易啊